(獨媒報導)在民間要求多年下,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去年的《施政報告》宣布有條件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環境及生態局和食環署今日向傳媒簡介細節,政府發言人指,計劃料於今年中推出,首輪牌照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費用為140元,所有食肆皆可按照自身需要申請,但現階段基於安全理由,不接受火鍋店及燒肉店申請。
人狗餐具需分開處理
申請牌照的食肆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包括必須分開處理人和狗隻的餐具、時刻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樣式標示等方可獲發牌照。狗隻不得上餐桌或使用可重用餐具,亦必須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控制,並且需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法庭已裁定為「已知危險狗隻」及法例所列的「格鬥狗隻」,則不得進入食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