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判詞全文版本長達920頁,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沒有交代由誰撰寫判詞。判詞的頭7頁是「引言」部分,法庭總結對黎智英的觀察和評價,頗具批判意味,指黎在1947年出生在內地一個富庶家庭,但因為政治動盪而家庭破碎,黎的母親在他10歲時被送往勞改,黎要養活一家,12歲偷渡來港。法官形容這是他的「污點」,又稱他對中共政府的憎恨,帶他走下一條「荊棘之路」,最終通往今次審訊。
法官又在引言部分指出,2014年佔中運動是「分水嶺」,黎智英更積極參與《蘋果日報》的編採方針,而《蘋果》被用作鼓吹市民追求民主和走上街頭抗爭的平台。該分水嶺令《蘋果》「變形(metamorphose)」成為一份反對香港和中共政府的報紙,變為一份傾向報道立場較 「黃」的報道。
指黎借《蘋果》荼毒讀者 邀寫手惡言中傷中國政府
判詞續指,黎智英喜用反共的人,並將他們安排在身邊,例如「神秘人物」Mark Simon,黎智英幾乎給予對方絕對權力使用其金錢,以及管理其公司。法官形容,大量證據反映被告荼毒《蘋果日報》,變成表達反共意見的平台,隨後逐漸變成「反中反港」的觀點。另外法官又稱,黎在專欄「成敗樂一笑」中荼毒讀者,兼且邀請其他寫手撰寫對中國政府的惡毒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