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信報》今日報道,30名去年卸任的上屆立法會議員,向157名助理「豪派」發放共約940萬元獎金或花紅。實證圓桌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質疑,該些前議員以公帑派發花紅的做法,指若果僱傭合約中列明助理在離職時可獲發相關獎金,便必須尊重合約,但假若合約未有列明,議員作個人酌情決定,「我覺得最好你自己揞荷包攞出嚟」。

施駿興(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更用70萬元向5名辦事處職員發放獎金,包括捲入非禮及與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元朗區議員施駿興,其獲發26.4萬元,即其4.4萬元月薪的六倍。另一選委界議員尚海龍更向一名助理發放高達20萬元獎金。
同為卸任議員,田北辰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我無派到喎」,稱接班莊豪鋒人沿用其助理班底,加上員工是合約制,「對我呢啲係公帑」:「用公帑去派發花紅,我個人嚟講,不嬲都幾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