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法庭今早裁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三罪罪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裁決,並批評黎智英為「亂局推手」:「第一將所有嘢推俾其他人,尤其是佢嘅員工;第二就係利用新聞自由作盾牌,結果證據顯示佢係成件事始作俑者,利用自己傳媒王國去控制編採方針同報導,煽動市民仇恨政府。」他更指對方利用自身財富及人脈從事勾結外國勢力:「總而言之,佢危害國家安全嘅罪行係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批黎智英策略性煽動學生投入反政府活動
李桂華於裁決後會見傳媒,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長達885頁的判辭已羅列出其證據,並指出黎智英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及不足為信。他形容從調查到審訊過程「非常浩翰」,指審查長達165日,證物多達2,222項,以名有14名主要控方證人,其中包括5名從犯證人及1名特赦證人。他又指司法機構每日審訊都安排400多個旁聽席予傳媒及公眾,確保審訊公開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