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代高院)宣讀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張劍虹囚6年9個月、陳沛敏囚7年、羅偉光囚10年、林文宗囚10年、囚馮偉光10年、楊清奇囚7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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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3罪成;多名高層則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認罪的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因為替控方作證,獲得控方大幅度減刑;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雖然認罪,但控方沒有要求他們轉為證人,只獲得認罪減刑。

至於兩名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則因為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分別判囚6年3個月和7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