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上周五公布七棟受災樓宇居民的上樓執拾安排,每戶逗留時間最多三小時,最多四人同時進入單位。有宏福苑居民發起網上聯署,截至今早(30 日)有逾540戶參與,要求政府放寬上樓執拾安排,並容許居民多次進出單位。

雖然政務司副司長、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卓永興
雖然政務司副司長、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卓永興提出了「四人上樓等同有12小時執拾論」,又認為居民告別單位不用花太多時間;不過聯署居民反駁,單位經歷火災後或許損毀嚴重、物品散亂,單次三小時的執拾時間難以妥善執回重要財物、文件及紀念品,尤其長者或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更需要分多次處理,才可以從容執拾及與屋企道別。
居民又認為,由於樓宇現時沒有升降機,「同進同出」規定令居民須一次過搬走所有物品,而一次搬運過重容易構成危險。居民建議在獲分配的時段內,容許居民多次上落搬運,只要總逗留時間不超時、全程由人員陪同並遵守安全措施,既可保障安全,亦能更有效完成搬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