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人稱「霸氣哥」的前公民黨成員曾建峯,涉今年6月4日清晨在火炭一幢工業大廈外的馬路和告示欄,用黑色噴漆噴上「6436」和蠟燭圖案,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即日拘捕曾建峯。他早前承認一項刑毀罪,今(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感化令一年。暫委裁判官江美儀判刑時指,被告醉酒不是求情理由,其行為自私、不能姑息,有可能煽動到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的行為,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但考慮到本案乃單一獨立的行為,若採取針對性的方式解決醉酒問題,能夠避免被告重犯,因此接納感化官建議。
辯方冀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
被告曾建峯(50歲)承認一項刑毀罪,暫委裁判官江美儀先替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以作考慮。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已作出賠償,另已向他解釋報告內容,被告確認及同意有關內容,並補充被告的母親正確年齡應為85歲。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沒有定罪紀錄,但有依賴酒精的問題,然而未有方法去處理,遂建議他接受感化令。辯方冀法庭接納報告的建議。
庭上播放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紀錄後,辯方指本案的犯案手法和破壞程度,均與涉及刑毀何君堯議辦的朱沛恒案、涉及毀壞法輪功街站的胡愛民案以及淋紅油的案件「差天共地」,強調本案屬相對輕微,懇請法庭以感化方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