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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爆旋陀螺再起熱潮背後

——在真實旋轉中重塑青少年個人成長、心理健康連結與自我意識

作者:羅浚軒、羅敏婷、李麗明

在數碼科技、人工智能與元宇宙迅速滲透日常生活的年代,年輕一代常被簡化為「數碼原住民」。社交媒體的普及,確實深刻影響着青少年的心理與情緒健康,亦讓人不禁想像他們是否正逐步沉浸於虛擬世界(Virtual World)之中。然而,近期香港街頭與各大商場出現的一幕,卻為這種既定印象提供了另一種可能:在一聲聲「3、2、1,Go Shoot!」之中,青少年圍繞陀螺盤,全神貫注地投入爆旋陀螺的對戰。

這股看似懷舊的文化熱潮,其實不僅是經典回歸,更像是一種跨世代的集體回憶被重新喚醒。筆者的妹妹亦曾於十年前參與爆旋陀螺相關比賽。當時,她不但認真選購不同類型的陀螺與配件,例如托盤與組件,更深入鑽研技巧,包括發射力度與對戰策略。她亦會主動在網上觀看教學影片,學習其他玩家如何調整組件以提升表現。如今熱潮再起,她也藉此機會重新回望過去的投入與經驗,並再次思考這份「真實遊戲」所帶來的滿足感。

【宏福苑五級火】民政稱合安已盡力:依《建管條例》時間表召開業主大會有實際困難

今日是宏泰閣、宏新閣和宏仁閣第二輪上樓日的首日,有居民在窗口貼上「宏福苑是我家」、「原址重建」、「愛回家」等字句。

【獨媒報導】有宏福苑業戶書面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惟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的規定時限。有關做法惹來業主不滿,上周四向當局發公開信,盼動員「一戶一社工」協助合安核實業主簽名及「特事特辦」借出大埔區內的政府場地,讓合安能依法發出會議通知。

《獨媒》即日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會否依業主請求提供協助?總署相隔一周後於今日回覆,稱得悉合安向土審處提交申請,又指誠如合安較早前致業戶的信件中提及,宏福苑在大火後情況變得特殊,一系列核實業主身分的程序需時,即使合安已盡力,要依從《建築物管理條例》的時間表召開及舉行業主大會確有實際困難。

總署指,《建築物管理條例》第45條及附表10訂明,土地審裁處就建管條例條文的釋義及執行的法律程序,具有聆訊及裁決的司法管轄權,因此相關申請符合《建管條例》的規定。總署又稱,合安亦要顧及已離世業主的遺產代理人的權利,他們須先取得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才能合法代表遺產受益人行使業主的權利。

Uber促交市場自行調節網約車供需 形容修例極為罕見

【獨媒報導】政府早前提出網約車服務擬議規管細節,當局指坊間意見提出發牌限制為1萬至1.5萬。網約車平台 Uber 今早舉行記者會,全球公共政策主管 Andrew Byrne 促港府按照實際需求情況發牌,強調 Uber 從沒考慮退出香港市場。不過,他形容今次修例極為罕見,對比內地、澳洲及英國等地方,香港為網約車數目設上限是非常罕見,因大多數地方均交由市場自行調節供應及需求。

Uber 日前已向向立法會提交政策意見書,促請當局設立「動態配額調整機制」,即以乘客候車時間、實際車資漲幅,及訂單成功完成率作為核心考核指標,假若全港平均營運數據連續多季超出既定門檻,應自動觸發機制增發牌照,即每輛按全港網約車總數增發10%牌照。

記者會由 Uber 全球公共政策主管 Andrew Byrne、香港總經理鍾志霆出席,Andrew Byrne 重申集團已在本港營運12年,過去一年逾3萬名司機透過該平台賺取收入,並為250萬名本地居民提供服務,接待來自149個國家及地區,共100萬名的國際商務與旅遊旅客。

【宏福苑五級火】宏仁居民不滿選現金收購即失租金津貼 指「政府啲樓全部揀唔落」

【獨媒報導】宏福苑七幢大廈居民今日起第二輪上樓,居住在宏仁閣低層的余太,其單位完好無缺,未有遺失任何財物,笑言「掛咗半年㗎啦」。對於政府的安置方案,她指只能無奈接受,指政府在去年12月公布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津貼,解說員早前曾向其表示,假如選擇現金收購業權,便會即時停止租金津貼,「我覺得好唔fair呀」,而選擇「樓換樓」及「特設銷售計劃」則可獲資助至上樓。

對於選擇現金收購方案,便失去租金津貼,余太在接受記者訪問時稱曾向解說隊查詢,當時僅獲對方回覆:「我唔知,我上頭就係咁話。」她認為非常影響選擇方向:「咁我攞錢去買樓,你都俾時間我搵樓,我搵樓就算唔裝修,我都要自己執吓間屋,咁都要時間㗎嘛,咁嗰段時間點啊?我要搵錢去租屋啦喎?」


余太

質疑政府打亂計劃 與家人再商量計劃

余太亦不解指,政府曾稱會給予居民兩年租金津貼,在選擇現金收購方案後,便失去租金津貼資格,形容「打亂晒計劃」:「我咩都唔想揀,基本政府嗰啲嘢揀唔落嘅,政府啲樓全部揀唔落。」

【宏福苑五級火】宏仁居民無奈選擇出售業權:煮到嚟我要食、唔輪到我哋講

【獨媒報導】宏福苑七幢大廈居民今日起第二次分批上樓執拾,居住宏仁閣低層的倫先生單位未受大火波及,不過已決定無奈選擇出售業權:「當然要買啦,我點同佢𦧲地啫,冇得𦧲㗎嘛。」他認為即使不捨亦要選擇出售:「都冇計啦,去到你唔捨得都要捨得,當然被動啦,我又冇嘢可以做,講又冇嘢好講。」對於政府提供的「樓換樓」方案,他就坦言「煮到嚟我要食,冇辦法㗎啦,一來我幾廿歲,我冇時間同佢磨」。他強調不會不滿意方案:「都唔輪到我哋講,仲有咩嘢好講啫都冇㗎啦。」

一手購入單位的倫先生上次已取走心愛的音響,今日帶同紙箱回家執拾難以購回的唱片,稱「盡量執,執到幾多得幾多」。他指今次心情較上次好,「最主要嘅嘢已經執咗啦,我個心理已經安樂咗」,故未必會再上樓。


凌女士

宏新居民讚政府方案有選擇 未考慮出席業主大會

管浩鳴稱民進黨續執政難有轉變 指若陳同佳改變主意「我都冇辦法」

【獨媒報導】陳同佳在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觸發修訂《逃犯條例》,掀起反修例風波。《香港01》早前訪問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透露陳同佳仍居深山,澄清對方非終日「打機」,僅能「對住個電腦」。《獨媒》昨日向管浩鳴查詢,他承認民進黨假如繼續執政,事情將難有改變,認為國民黨上台,「公義得到彰顯係必然」。被問到陳同佳假若改變主意,希望回復正常生活。管浩鳴則稱「我純粹提供一個環境」、「就係希望令到佢有機會返去台灣」,讓對方有地方等待返回台灣自首,但指「有一日佢改變主意,我都冇辦法,因為我又唔能夠困住佢」。

立法會昨日舉行大會會議,《獨媒》向管浩鳴了解陳同佳的最新情況,強調一如《香港01》專訪所言,對方在深山安全屋主要「睇電腦」,稱「真係無咩特別、無其他嘢做」,7年來未曾聽過欲外出,反而經常鼓勵他出門。

管浩鳴進一步提到,曾勸說陳同佳外出「唞吓氣」,但稱「似乎唔係好想咁」:「明嘅,即係好似我所講,因為佢一個人做錯嘢,佢都想負返責任,負唔到嘅時候,咁個心情一定唔會話好啦。」他續稱:「你唔負責都搞唔掂,呢單嘢唔係小事,不過依家問題係可以點樣做得到,即係依家難聽啲講句,求坐監可以點坐到咁解。」

【宏福苑五級火】妻子遺物不翼而飛 宏志閣住戶:流離失所仲要被趁災打劫

【獨媒報導】繼有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的住戶單位疑似被非法闖入後,再有街坊向《獨媒》表示,其家中的金器不翼而飛。由於屬妻子遺物,深感對不起太太。

宏志閣居民馮先生向《獨媒》表示,去年12月首次上樓時,由於只有一個半小時,時間緊迫,只能清理家中垃圾及帶走重要藥物。日前第二次上樓時,他欲把放在黃色行李箱內的金器帶走時,才驚覺金器已不翼而飛,「係一對金手鈪,呢個係我太太嘅遺物,仲有一個財神金牌,地鐵紀念票,都係值錢嘅。」

最讓馮先生感到「離奇」的是,他家的大門從沒被爆破,門鎖也沒有毁壞痕跡,他回家時也是一如以往用鎖匙開門。他不解地說,「好傷心,我哋已經流離失所,雖然我哋無燒到,但你見街坊(間屋)又燒咗,又親人離世,唔知點解嗰啲人可以做得到趁災打劫。」

該些金器是馮先生去世六年的太太遺物,已就事件報警,「喺警署時佢(警察)問多兩問,我都忍唔住(喊),因為其實都好對唔住太太,啲嘢無端端唔見咗,係佢留畀我,真係遺物。」

「希望政府做好啲 唔係只係買業權」

【宏福苑五級火】宏志閣復修費誰承擔? 合安指徵詢法律意見、工程標價會「公平公正公開」

【獨媒報導】宏志閣所涉工程復修的估算3000萬由誰承擔,一直未有定案,有聲音認為應政府或捐款支付。合安今(20日)午舉行第二次業主簡介會,有居民問及復修費誰承擔,並促請合安交代工程細項、部分工程是否必須。合安表示要徵詢法律意見後和業主講解,指會「公平公正公開,令居民事先了解相關工作係做啲乜、標價係做啲乜,由你哋業主自己決定」,但就表示,興建有蓋行人通道和緊急車輛通道都有需要。

至於大維修基金退款將於6月處理,合安表示期間業主決定出售單位給政府,不會影響退款安排。合安指最快於6月10日派發首輪退款。至於退款是否包括利息,合安指法團各項基金一般放在銀行,有利息會繼續滾存,大維修基金、個別單位預繳管理費等先退還相關業戶,利息仍然放法團戶口繼續滾存。

復修費承擔需徵詢法律意見 行人、車輛通道有必要

合安於網上文字選取、以及Zoom現場舉手,抽取19條問題中,只有2條關於合安入稟延遲開業主大會,其餘有9條均查詢退款、保險安排。宏志閣所涉工程復修的估算3,000萬由誰承擔,一直未有定案,首次簡介會上,合安提出宏志閣修復需要3000萬,由其他七座分攤「未必公平」,能否有特別安排需要諮詢法律意見。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退休 「新晉」大律師周天行接任

【獨媒報導】律政司的檢控專員一職出現更迭,楊美琪今日起開始退休前休假,而接任人則是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他本來沒有大律師資格,去年完成大律師實習後,今年2月底正式獲認許為大律師。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周天行「經驗豐富、致力追求公義」,相信其「卓越領導能力」可帶領刑事檢控科以及以最專業態度履行職責。

刑事檢控專員屬律政專員職級,薪酬達首長級第6點,即月薪29.6萬元,專員負責指導刑事檢控工作,以及就刑事法的發展、執行與實施,提供意見。


楊美琪(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政府提供的履歷,周2001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2026年成為大律師。他在2007年獲委任為政府律師,2010年升做高級政府律師。在2019年後,他的職級幾何級數上跳,先後成為助理首席政府律師、副首席政府律師、首席政府律師,以至副刑事檢控專員等。2007年加入律政司以來,他一直在刑事檢控科工作。 

梁美芬關注機械人「自主傷人」難檢控 孫東:目前無專門法例規範

梁美芬(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人類違法可以又拉又鎖,但若「智能叛變」真實發生,有沒有法律可以處理?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提出書面質詢,關注機械人在「自主或無人操控」下傷人,可能導致受傷者追究無門,又引例指單車人士觀看機械狗「遛狗」而險生意外,又有人曾被失去平衡的機械人踩傷,如何處理法律和保險漏洞。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回應指,目前香港沒有專門法例規範機械人的應用,亦沒有法定要求就使用智能機械人作私人或商業用途,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保。目前政府已成立「工作組」查找AI發展的法律漏同和不足,不過因為工作組「才剛起步」,未能提供個別議題資料。

選委界梁美芬在書面質詢指出,有市民攜帶機械狗於公眾地方「放狗」,有踩單車人士因觀看機械狗險遭其他單車碰撞;亦有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早前亦指,過往曾被失平衡的機械人踩中腳部,「好似錘仔揼落嚟」。另外,梁美芬亦擔心機械人鏡頭非法蒐集個人資料,對市民有諸多安全隱患。

倡參考歐盟、南韓、內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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