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主持行政會議前,表示不會處理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的資格,重申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她指決定是基於《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不需引用《基本法》第104條,政府亦會進行內部研究,修改選舉相關法例。
朱凱廸出席now新聞台《時事全方位》節目,回應林鄭月娥的說法,他指選舉主任作為中層AO「好慘」,「有人叫佢地」取消某些人的參選資格,認為剝奪參選權是很重大的決定,不應由行政官員處理。他質疑就算由選舉主任進行政治決定,但標準不明,2016年人大釋法後,政府及建制派議員有2年時間覆核其決定。朱凱廸指紅線標準轉移,由不能主張港獨到不能容許其他人主張港獨,未來紅線會繼續「唔知去咗邊」。
朱凱廸亦反駁林鄭月娥未看清楚《鄉郊選舉條例》及區慶祥法官就陳浩天一案的裁決,陳浩天一案是基於《立法會條例》及其立法背景作出裁決,相反《鄉郊選舉條例》是基於國際公約,鄉郊代表選舉及立法會選舉不能相提並論。
工聯會郭偉強指釋法前大家對「國家主權」踩出踩入,釋法後就變成實線。他表示國家除處理港獨後,「暗獨」亦遲早要處理。郭偉強又指鄉郊代表選出的鄉委會主席可任當然區議員,屬政制的一部份。
朱凱廸回應稱支持「港獨」人士如無任何有威脅行動,屬言論自由,如今連提倡亦不容許是將內地一套思想審查來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