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宏福苑業主4月底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今日(1日)開庭處理。法官林展程關注,法庭是否有司法管轄權延長發出開會通知書及舉行業主大會的期限。代表合安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以沙士、新冠疫情為例,業主大會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進行,法庭應有權補救。合安一方同時向法庭申請向業主送達通知的替代方案。林官質疑,合安當初獲委任原因之一是有能力聯絡所有業主,潘熙解釋合安「做緊一切可行嘅事」,但冀法庭協助釐清《建築物管理條例》是否容許面交、郵寄或信箱以外的方式通知業主,獲林官確認。法庭押後至明日(2日)下午三時頒佈判案書。
另外,合安於庭上表示,沒有就申請收到任何反對通知書,法官林展程則表示審裁處收到幾份信件,表示支持合安申請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