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22年 MIRROR 演唱會期間,舞蹈員李啟言(阿MO)遭半空墮下的巨型屏幕擊中受傷重創,至今仍接受治療。李入稟區院向僱主「舞館有限公司」追討僱員補償,包括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失去工作能力期間的薪金補償及醫療費用等。僱主一方屢缺席聆訊,早前區院頒下「非正審判決」,裁定李勝訴,但尚待評定賠償金額。案件今(17日)於區院聆訊。由於申請方仍需時確認證人陳述書,法官羅麗萍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屆時法庭考慮排期審訊以評定賠償金額。此外,律師確認替李啟言申請以視像形式作供,而李的父親則可以親自出庭作供。
申請人為李啟言(LI KAI YIN),由律師代表出席聆訊。答辯人為「舞館有限公司」(STUDIODANZ COMPANY LIMITED),「舞館」繼續無委派代表出庭應訊。
甫開庭,羅官提到僱員補償基金局曾向申請人提出一些問題,使申請人一方擔心牽涉到保險及是否有總承判商等課題。申請人的代表律師表示,希望法庭給予更多時間,以待釐清有關課題。然而羅官指,今年8月勞工處已回答了申請人,沒有關連的總承判商,質疑為何還要給予時間,理應現在處理評定金額議題。羅官又指,意外距今已3年,案件不應該因不相關的課題而再押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