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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居民羅德沛:「若找不到問題和真相,百幾人走咗極其無辜」

【獨媒報導】居於宏泰閣的2008室的羅德沛,今日出席聽證會作供。他指在事發當日下午2時52分,即火警發生短時間內碰巧落樓,抵達大堂時已見宏昌閣低層著火,不到十分鐘就燒了半幢樓。他憶述每朝落樓晨運時,在宏昌閣的天井「日日都見到有煙頭,一大堆,從未見過少過」,居民多次作出投訴,但完全無改善。

被問到有否說話藉機會向委員會表達,羅德沛連珠炮發,指出今次百多名街坊死亡,「好多方面舖咗呢條死亡之路」,其中一個責無旁貸的人是法團新主席,他批評主席明知發泡膠非阻燃,但仍然無召開業主大會通知居民,反而是替居民作決定,全部單位換上非阻燃發泡膠,他認為問題非常嚴重,今次聽證會除了追究鴻毅、宏業、管理公司責任之外,現屆法團主席亦要負上責任。

炮轟政府只替制度辯護 無部門承認過錯

【宏福苑五級火】居民再聯署  逾540戶促放寬上樓安排、容許多次進出單位

(獨媒報導)政府上周五公布七棟受災樓宇居民的上樓執拾安排,每戶逗留時間最多三小時,最多四人同時進入單位。有宏福苑居民發起網上聯署,截至今早(30 日)有逾540戶參與,要求政府放寬上樓執拾安排,並容許居民多次進出單位。


雖然政務司副司長、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卓永興

雖然政務司副司長、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卓永興提出了「四人上樓等同有12小時執拾論」,又認為居民告別單位不用花太多時間;不過聯署居民反駁,單位經歷火災後或許損毀嚴重、物品散亂,單次三小時的執拾時間難以妥善執回重要財物、文件及紀念品,尤其長者或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更需要分多次處理,才可以從容執拾及與屋企道別。

居民又認為,由於樓宇現時沒有升降機,「同進同出」規定令居民須一次過搬走所有物品,而一次搬運過重容易構成危險。居民建議在獲分配的時段內,容許居民多次上落搬運,只要總逗留時間不超時、全程由人員陪同並遵守安全措施,既可保障安全,亦能更有效完成搬運。

【宏福苑五級火】遺屬將帶走配偶遺物 憂情緒崩潰望准親人入內陪伴

葉先生(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政府今日公布宏福苑居民上樓安排,每戶可派4人入單位,部分受損較嚴重單位則只能派1至2人,不過受災最嚴重的宏昌和宏泰閣有多名死傷者,兩名在大火中失去配偶的遺屬向《獨媒》表示,希望能有親人到場支援。宏泰閣住戶葉先生妻子罹難,他預期自己或會情緒崩潰,希望兒子能入內支持,「如果有親人,個仔陪住我,對於情緒控制,可能會比社署、社工或心理醫生,嚟得更加有幫助。」丈夫去世的黃女士則希望帶兒子回家,向丈夫告別,並取回婚戒等重要物品。


截圖來源:當局向居民提供的「返回單位前心理準備短片」

料是唯一機會回單位 望憑弔、拍照

宏泰閣住戶葉先生妻子在大火中罹難,葉先生將會返回單位,同時會到居於宏昌閣的兒子家中收拾。不過葉先生現時以涉事方身份參與獨立委員會聽證會,至今從未缺席旁聽,宏泰閣和宏昌閣上樓日期與聽證會部分日子重疊,他表示兩件事對他而言都重要,時間衝突唯有放棄當天聽證會,認為如果當局能提供日子選擇更好。

鄧家彪盼政府再讓宏志閣居民上樓執拾 與其他七幢樓宇安排看齊

【獨媒報導】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七幢大廈居民返回單位執拾安排,惟不包括未有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雖然宏志閣居民已曾上樓執拾物品,但當時災民並未冷靜下來,未想清楚取走甚麼物件,而且當時可上樓的時間較短及人數較少,故居民希望與其他居民看齊,在安排七幢大廈居民返回單位執拾後,同樣安排宏志閣居民重返單位:「希望政府唔好漏咗宏志閣居民。」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周五公布,將在4月20日至5月4日安排七幢大廈居民,分批在指定時間內重返單位執拾物品。不計步行上落樓的時間,居民最多可以在其單位內逗留3小時,平均每個單位最多4人在同時間進出一次。

一直協助未受災的宏志閣居民、收集參與收購方案意願的鄧家彪,他表示,當局在去年12月火災後一周曾安排宏志閣居民上樓,但指他們未有冷靜想清楚需要執拾的物品。鄧家彪表示,當局今次只安排七幢大廈居民重返單位執拾物品,時限較長、人數亦較多,有宏志閣居民與他作「資訊上有比較」,指後者希望當局在七幢大廈居民完成收拾後,能再讓他們上樓。

【宏福苑五級火】街坊指3小時收拾不夠 「執篋都要個幾兩個鐘啦」

【獨媒報導】政府今日公布宏福苑居民上樓執拾安排,每戶將獲編排指定日期、限時3小時。《獨媒》訪問四名居於宏昌、宏盛、宏新、宏建閣居民對安排的看法,大部分人認為3小時很趕急。受災情況輕微的宏建閣業主,認為政府所指「斷捨離」前提是有足夠時間收拾,指起碼應提供一天時間,否則住戶只會有牽掛,要求再次上樓,「我哋平時去旅行執篋,都執個幾兩個鐘啦,更何況今次係咁大規模嘅搬家?呢個搬家可能得一次機會。」亦有年長街坊擔心年紀大記性差,「唔記得啲嘢放喺邊」,希望有多一次上樓機會。

宏盛閣七旬伯伯:年紀大記性差需時間「搵物件」 盼有多一次上樓機會

70歲黃先生住在宏盛閣28樓。他根據火災當的CCTV推測,自己的單位沒有燒毀,預料可讓4人進入,屆時將與65歲的妻子及他們的兒子一同上樓執拾。雖然當局不建議年紀大的長者上樓,但黃先生自言有行山習慣,有信心可以慢慢行上單位,「唔使一次過嘅,行幾層就唞唞咁囉。都冇辦法啦,行到咪行,行唔到咪唔行,起碼有機會畀你返上去先啦。」

懲教署電腦系統遭黑客入侵 涉約6,800名現職及離職人員資料

【獨媒報導】懲教署周五(27日)晚上表示,三日前其中一個存有懲教署人員個人資料的電腦系統被黑客非法進入,涉及約6,800名懲教署現職及離職人員,相關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在懲教署的任職經歷信息與電郵地址,署方強調未有證據顯示相關資料外洩或被公開。

霍啟山指暑假將舉辦「幾場」外隊賽  已預留啟德主場館

【獨媒報導】消息指多間國際級球會或在今年暑假訪港,包括英超曼城、車路士、阿士東維拉、德甲拜仁慕尼黑、意甲祖雲達斯及國際米蘭。足總主席霍啟山表示,今年暑假將舉辦「幾場」外隊賽事,並已預留啟德體育園主場館的檔期進行比賽。

足總周五晚舉行周年大會,霍啟山在會後見記者,被問到外隊在今年暑假訪港一事,他指去年舉辦的「香港足球盛會」,即利物浦對AC米蘭、阿仙奴對熱刺的賽事非常成功,「目標係今年繼續搞」。


霍啟山

已向政府提供意見 望下月公布詳情

霍啟山指今年是世界盃年,預計外隊將在英超開咧前訪港:「已經預留咗時間同啟德㗎啦,我哋收到好多球會同協辦方申請。」他重申,足總就外隊訪港有機制處理,現正與政府、啟德討論落實方案,期望下月能分享好消息:「我哋已經係俾咗意見,邊啲球隊比較符合啲要求,同埋比較有吸引力。」

霍啟山:接獲300份港隊新任主教練申請 望新帥6月上任領軍

【獨媒報導】足總早前公開招聘香港足球代表隊主教練一職,足總主席霍啟山今日表示收到300份申請,目前按流程處理及安排面試,希望新帥在6月前能上任,帶領港隊出戰該國際賽檔期的賽事。

港隊去年在亞洲盃外圍賽不敵新加坡,未能晉身明年在沙特阿拉伯舉行的亞洲盃決賽周,原任主教練韋斯活離任後,由盧比度擔任暫代主教練,領軍下周作客對印度的亞洲盃外圍賽最後一場賽事。


盧比度(資料圖片)

霍啟山未回應亞運領軍人選 望找到最好及最適合教練

至於愛知名古屋亞運將由盧比度,抑或是新任主教練領軍,霍啟山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現時聚焦下周二對印度一仗,相信盧比度亦十分重視該場比賽:「大家都喺度睇緊佢表現,我都經常留意球迷評論。我哋足總希望搵到最好同最適合嘅教練,下一步希望繼續爭取好成績。」

【宏福苑五級火】政府定4.20至5.4七廈居民分批上樓收拾細軟 最多留3小時

【獨媒報導】政府公布宏福苑七座受災大廈,由4月20日起至5月4日,居民可以分批「返回」單位執拾的安排,最先是宏新閣,第二輪是宏昌、宏仁和宏道閣,最後是宏泰和宏盛閣,每輪將由低層住戶先上樓,其後再輪到中層至高層。至於上樓的人數和時間,部分遭受嚴重結構損害的單位,每次只准1名居民進入,單位被局部圍封的話每次只准兩個人,其餘單位最多准4人。不計步行時間,住戶准許最多逗留3小時。雖然政府不限居民可帶走物品的尺寸,但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宏福苑情況有別一般搬屋,「斷捨離」的決定要交由居民思考。

全程須戴安全帽、手套和口罩

最先獲安排可以「返回」居所的是宏新閣居民,日期為4月20至22日,接著4月23至28日輪到宏昌、宏仁和宏道閣,最後宏泰、宏建和宏盛閣排期4月29日至5月4日,整個程序在15日內完成。除了分幢進入,每幢會再細分樓層和單位, 以梅花間竹方式開放,避免樓上樓下或同層居民集中相同時間返回單位。


政務司副司長 卓永興

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控方形容的「影子執法行動」

香港駐倫敦經貿辧間諜案,3月2日於倫敦中央刑事法院正式開審,至今踏入第四周。兩名被告袁松彪、衞志樑,被控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中的「協助境外情報部門」及「外國干預」,兩項控罪的最高刑罰均為14年。

控方透過提交的起訴書及證供,包括涉案人手機上大量聊天記錄、群組訊息和銀行戶口往來記錄等,指控被告二人和已身故的 Matthew Trickett 於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在英國進行情報收集、監視和欺騙等行為。而被監控和「起底」的對象包括移英港人鄺文琪、羅冠聰、蒙兆達、許智峯、劉祖迪等。

據控方提交的證據顯示,衞志樑名下「D5」這公司,於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透過三筆從經貿辦的匯豐銀行戶口的轉賬,收取95,500英鎊費用,再轉到其他個人公司,包括 Trickett 個人戶口及其設立的保安公司 MTR Consultancy。袁松彪為該匯豐銀行戶口簽署人之一。

Trickett 的手機筆記中則存有羅冠聰、劉祖迪和蒙兆達的監視記錄,以及監視劉蒙的收費詳情,駐倫敦經貿辧被標記為資料索取方(reques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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