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六四31週年,維園燭光晚會首度遭警方禁止,當晚有市民自行推倒鐵馬,並進入維園悼念。16人早前認罪及判刑,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8人表示不認罪,今(1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胡志偉改為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則繼續拒絕認罪。何更表示:「明唔明(控罪)我都唔會認架喇」,又引用《回憶有罪》歌詞:「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以表示不認罪。
李卓人等5人開審前改認罪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秘書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今改為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認罪後表示:「悼念六四是應該做的事、應有之義,無悔無憾。」
李卓人再承認「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時,表示:「認罪,舉辦咗31年。」
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胡志偉另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以上5人押後至11月12日處理求情和判刑,李卓人、梁錦威、胡志偉涉其他案件而正在還柙;仍是「自由身」的蔡耀昌和梁耀忠則不須還柙,亦因本案屬傳票案件而不需任何保釋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