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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在囚者稱在警署被警員毆打 就人身傷害入稟向警方索償

【獨媒報導】3名報稱現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指早前在警署被警員毆打,昨(6日)分別以手寫入稟狀,就人身傷亡入稟向高等法院索償。其中一人指警員惡意毆打他以索取證據。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案均排期於8月18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翻查資料,3名入稟人的姓名,與深圳灣口岸爆炸品案其中3名被告的姓名相同,該案其中7人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最高可囚終身,案件將於明年開審。

3名原告人分別為周皓文(Chow Ho Man)、何卓為(Ho Cheuk Wai)及張家俊(Cheung Ka Chun),被告人均為香港警務處。

原告人指遭警員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

周皓文在入稟狀指,他於2020年3月8日凌晨,於舊牛頭角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何卓為則於入稟狀指,他同日凌晨於青衣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至於張家俊於入稟狀指,他於同年3月7日夜晚至8日凌晨,在青山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

原告人要求警務處為警員行為負法律責任

男警衣架打7歲女兒 不滿其看YouTube、做功課慢 准簽保守行為撤虐兒罪

【獨媒報導】一名38歲男警員涉因不滿7歲女兒觀看 YouTube 及做功課緩慢,一怒下用衣架打她的大腿及臀部,其後前妻發現女兒腿部有瘀傷後揭發事件。男警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案件今(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聆訊,在承認案情的前提下,被告獲准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銷。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表示,照顧小朋友困難,但現今教導小孩的方式已和以前不同,提醒此類案件簽保守行為不常見,望被告珍惜機會。

被告LM(38 歲),被控「故意襲擊兒童導致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8日,在青衣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女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而故意襲擊該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同意案情指,被告與妻子已離婚,女童X與被告和家傭在青衣居住,但隔星期會到母親住所居住數天。去年10月21日,被告前妻接女兒放學到商場午膳,當她為女兒更換跳舞班衣服時,發現女兒大腿有多處瘀傷。在詢問下,女童告知母親是被告造成,因她只顧玩電話「唔做功課」。女童之後到醫院驗傷,發現大腿及臀部均有瘀傷,案件交由警方處理。

劉頴匡新學期兩科奪A成Top Student 女友Emilia:或可一級榮譽畢業

【獨媒報導】涉初選47人案、現還柙兩年的劉頴匡,前年報讀都會大學的翻譯學位課程。他Facebook 專頁昨(6日)公佈最新學期成績,三個科目中有兩科獲A,更成為班中的Top Student,CGPA達3.62 ,「似乎真的可以朝向一級榮譽畢業的目標進發!」不過,帖文中指劉頴匡對成績不覺得自滿,「仲叫人唔好周圍講,佢只係發揮應有的水準」。

曾就讀中大中文系的劉頴匡,2021年3月在初選47人案提堂時被拒保釋,還柙至今。他在2021年8月報讀都會大學的「語言與翻譯榮譽文學士」課程。他在上一個學期三科科目中,一科獲A-,兩科獲B+,GPA達3.43 。不過,劉頴匡當時對自己的成績表現平淡,只係想研究如何拿到一級榮譽。在最新一個學期,劉頴匡有個兩科目奪A,一科奪B+,CGPA有3.62 ,更是班中的Top Student,「似乎真的可以朝向一級榮譽畢業的目標進發!」

劉頴匡Facebook 專頁昨日發文,指由於獄中沒有互聯網和電腦的幫助,要手寫論文和考試,學習障礙比其他同學多,但劉頴匡十分自律,會制定時間表迫自己學習,亦要求自己每天學習不同的科目,如日文、聖經、世界歷史及大學學位的選修等。

【蔡天鳳案】蔡母入稟禁前家翁鄺球出售加多利山物業 並要求交回業權

(獨媒報導)28歲名媛、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遭殺害碎屍,前夫一家四人被控謀殺等罪。蔡天鳳母親「五姐」張燕花昨以暫擬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高等法院,指蔡天鳳才是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的實益擁有人,鄺球只是以受托人身份代蔡持有。蔡母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鄺球在未經她同意或知情下轉售加多利山豪宅,並要求鄺交回業權。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蔡母要求禁售的加多利山嘉道理道117號物業,業主是鄺球,單位2019年7月以7,280萬元成交,沒有按揭紀錄。據早前報導,單位是由蔡天鳳斥資購買,鄺球只是「掛名業主」。

蔡母指蔡天鳳為物業實益擁有人

原告人為死者蔡天鳳的母親及暫擬遺產管理人張燕花,被告人為死者前家翁鄺球(Kwong Kau)。據入稟狀指,蔡天鳳是加多利山嘉道理道117號一物業的實益擁有人,原告人要求被告人作出以下聲明:蔡天鳳是加多利山一個物業的實益擁有人,被告人以信託方式持有該物業的法定業權。

蔡母禁鄺球出售物業

原告人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本人或其他人在未獲原告人同意下,售出、處理或轉讓上述物業。

蔡母要求鄺球正式交回業權

民主黨春茗低調擺兩圍  僅領導層及元老出席

(獨媒報導)民主黨早前欲舉辦春茗,但先後多次「功敗垂成」,前日低調舉行終於「飲得杯落」,在一間酒家筵開兩席,多名領導層、元老、前立法會議員及核心成員均有出席,並沒有邀請街坊、支持者及傳媒。

民主黨舉辦春茗「一波四折」,該黨早在去年7月便希望舉辦年度宴會,原選址尖沙咀帝國中心的ClubONE維港皇宴,但酒家表示,商場附近有確診個案需關閉清潔,未能提供場地舉行宴會

港府深夜發聲明 炮轟聯合國委員會偏聽偏信

(獨媒報導)特區政府昨晚深夜發聲明,強烈反對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就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交第四次報告發表的審議結論,及無理建議。港府炮轟委員會,偏聽偏信部份不實訊息和歪曲報道,罔顧事實,以偏概全,更將有關所謂結論中一面倒妄議香港人權狀況,甚至將審議工作政治化。

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上月就港府提交的報告舉行會議,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傅小慧率團到瑞士日內瓦出席。港府周一(6日)晚發新聞稿,斥責委員會無視代表團早前所作的說明和澄清。

特區政府發言人提到,委員會就不同範疇提出檢討《港區國安法》的建議,非但毫無事實根據,亦着實令人費解。港府亦批評,委員會全然漠視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已按《基本法》在憲制層面得到保障。

強烈反對委員會 毫無理據抹黑特區政府

發言人又表示,強烈反對委員會毫無理據地抹黑特區政府,在2019年「黑暴」期間的執法行動。當局重申,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及就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新民黨民調列媽媽生多胎誘因 丈夫願意分擔家務排首位

【獨媒報導】本港生育率急跌,去年僅3.25萬人出生,為有紀錄以來最少的一年。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以問卷訪問500位婦女,了解「生多個」的最大誘因,發現最高三票是「丈夫願意分擔家務」、「聘請外傭可扣稅」及「政府提供生育津貼」。陳家珮續提其黨的一貫倡議,建議政府津貼生一個派兩萬元,並向年輕人資助5萬元雪精卵。

無標題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聯同香港中西區婦女會、香港南區婦女會,以問卷訪問約500名有孩子的婦女,詢問「香港媽媽願意生多個」的願望清單,最高票獲選為「丈夫願意分擔家務」,其次為「聘請外傭可扣稅」及「政府提供生育津貼」。

社聯指逾九成半劏房戶自評生心健康狀況差 倡基層醫療發展基金

【獨媒報導】政府在去年底推出基層醫療健康藍圖,為了解基層市民的身心健康及服務需要,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今(6日)公布「低收入劏房住戶的身心健康狀況及基層醫療服務需要調查」結果,發現分別有96%及97%受訪劏房住戶自評生理及心理健康的分數低於50分,有16%人自評健康狀況屬於「差」。社聯倡設立「18區基層醫療發展基金」,資助社區組織在地區康健中心設計針對基層市民健康的服務,提升基層市民的健康。

16%人自評健康狀況屬於「差」

社聯在去年4月至10月,以問卷形式成功收集1,105份低收入劏房住戶問卷。調查發現,有96%受訪者自評生理健康的分數低於50分,有97%受訪者自評心理健康的分數低於50分。至於自評健康狀況方面,有16%人自評屬於「差」,是2014/15年政府就全港巿民進行的同類調查的四倍。

研究亦發現,分別有38%、35%及34%受訪者認為居住環境的蟲害、灰塵及街外噪音問題最嚴重,其次為缺乏自然光、屋內空氣不流通、異味及黴菌等問題。社聯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陳莹冰表示,劏房居住環境越差,住戶的自評生理健康越集中在低分區。

大埔地盤欠薪70萬 約30名工人一度堵路追討

【獨媒報導】萬泰集團的大埔滘住宅項目地盤涉拖欠薪金,約30名工人圍封大埔公路出口,要求大判「華營」及二判「天美」支薪。工人指,自去年11年起,二判拖欠每月尾糧,共約70萬元,有人更曾20次向二判追討不果。大判今日與工人談判時稱早已向二判支薪,並要求勞工署界入。工人表示不滿談判結果,若未能日內取回欠薪,將會行動升級,堵截其他重要道路。

勞工處回覆《獨媒》查詢時指,已知悉事件,並已安排工友與相關承判商協商解決欠薪事宜,又呼籲其他受影響工友盡快到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登記資料,處方會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

《獨媒》正向萬泰集團了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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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判曾稱大判未支薪 曾稱「一定會追到錢」

涉撥粉抗議中大出入管制 區倬僖等人否認非法集結 保安庭上錯認律師作被告

【獨媒報導】前年1月開學日,有黑衣人涉在中文大學保安檢查站呼籲學生不必展示學生證,又涉向保安潑灑粉末。警方經調查後起訴4人非法集結,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3人不認罪,今(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時任中大保安員供稱,當日下午有4至5名穿黑衣男子衝向檢查站,叫喊「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並推倒鐵欄及潑灑白色粉末。另一保安員則指事發後成功追截首被告,又提到自稱為導師的第四被告到場,要求和首被告單獨談話。控方要求保安員在庭上辨認第四被告,惟最終錯認指示律師作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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