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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撥粉抗議中大出入管制 區倬僖等人否認非法集結 保安庭上錯認律師作被告

涉撥粉抗議中大出入管制 區倬僖等人否認非法集結 保安庭上錯認律師作被告

【獨媒報導】前年1月開學日,有黑衣人涉在中文大學保安檢查站呼籲學生不必展示學生證,又涉向保安潑灑粉末。警方經調查後起訴4人非法集結,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3人不認罪,今(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時任中大保安員供稱,當日下午有4至5名穿黑衣男子衝向檢查站,叫喊「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並推倒鐵欄及潑灑白色粉末。另一保安員則指事發後成功追截首被告,又提到自稱為導師的第四被告到場,要求和首被告單獨談話。控方要求保安員在庭上辨認第四被告,惟最終錯認指示律師作被告。

區倬僖(23歲)、梁溢希(23歲)及梁顥維(26歲)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

中大保安員稱4至5名黑衣男衝向檢查站嚷「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案發時在中大任兼職保安員的陳國章供稱,當天他在中大港鐵站A出口檢查學生及職員的證件,並為無證件人士登記身份證。下午約12時10分,有一名男子通知他們博文苑的保安亭有4至5名穿黑衫褲、戴黑帽及黑口罩的人士意圖不軌,著保安員巡查。陳國章之後吩咐其中一名同事到該處巡邏,而他則繼續留下檢查證件。

陳國章續指,在12時15分,有4至5名穿全黑、戴黑帽及黑口罩人士從2號巴士總站衝向檢查站,其中一人手持紅色膠袋,另外有人孭著背囊。該批人當時一邊衝一邊向地鐵站方向叫「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之後開始推倒鐵欄、掃低檢查站枱上的物品,其中一人與他搶奪鐵凳。成功搶回鐵凳後,有2至3人向他和檢查站潑灑白色粉末。

陳國章表示感到十分突然,該批人士之後向未圓湖方向逃走,他見狀追隨。追至港鐵A出口後樓梯位置時,陳國章捉住其中一人的背囊,惟前方3至4人隨即轉頭,再用粉末撥向他的頭部。因感到「乸眼」,他的手便鬆脫,該批人繼續向前跑,而後方則再有3至4人往同一方向逃跑,其中一人轉身向他舉中指。

陳國章繼續追隨,惟到馬路時他的眼睛「開始好乸」,於是便停下,並用對講機向上級報告事件。他之後折返A出口等待支援,最後到醫院檢查。除眼睛外,他身體其他部位沒有受傷。在盤問下,陳國章確認其醫療報告診斷他的傷勢為「輕微眼紅」。

中大保安稱成功追截首被告 第四被告自稱導師

案發時在中大保安部任職的劉永信則指,當日下午約12時15分,他在指揮室接報有黑衣人在港鐵A出口搗亂,將鐵欄推倒及潑灑粉未,有同事受傷,十多名「暴徒」沿未圓湖方向逃走,要求增援。劉表示,他接報後和隊員駕巡邏車到現場,但駛至小橋流水時看到有5名黑衣人走至信和樓附近。劉永信見狀後大喝「唔好走」,他的同事下車追截,而他泊車後加入追捕,追隨首被告曹德熙進入小橋流水,期間不斷叫他「唔好走」。被告曹德熙之後從小橋流水跑出,越過劉永信,沿崇基路上斜方向奔跑,但在跑約10至20米後再次跑下山。劉永信形容當時曹德熙「冇晒氣力」,坐在地上,他最終成功追截曹,把他帶上車。

劉永信
案發時在中大保安部任職 劉永信

不久,有一名穿灰外套、深色褲、戴眼鏡及背斜孭袋的男子走近。在劉永信詢問他「做咩事」後,男子回應「路經嘅」,並自稱是一名導師。劉永信再問他是否車上曹德熙的導師,男子否認,但指自己是善衡書院導師。他知悉車上曹德熙屬於和聲書院,他認識其導師,故希望了解事件,有需要能與和聲書院導師聯絡,並要求和曹德熙單獨交談。

劉永信配合,約1至2分鐘後,該自稱導師的男子重新走過來,交電話給他,電話內𥚃另一名人士自稱是社監,惟劉永信不相信,向他表示有需要可來現場。劉之後再要求自稱導師的男子出示證件,其學生證顯示他名字為梁顥維。而劉永信亦要求曹德熙展示學生證,但他拿不出來,僅交代其名字為曹德熙,留下學生證號碼及電話。

警方在約12時50分到場,劉永信將證物及首被告曹德熙交給警方後,便返回指揮室繼續工作。而自稱導師的梁顥維則已不在現場。

中大保安庭上錯認被告

控方要求證人劉永信在庭上辨認當日自稱是導師的梁顥維。劉起初稱有印象,「見到一個人好似係佢」,惟最終錯誤地把梁的指示律師辨認為梁。

案件明天續審。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首被告曹德熙(案發時20歲)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去年被判囚6星期。

第三被告梁溢希早前連同兩名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候選人遭取消參選資格,原因不明。但有消息指現屆常委會在1月開會時,大比數通過取消三人的資格,原因包括他們有案底、有案在身,會影響校譽等。常委會主席兼選舉主任楊宇銘其後在網頁發聲明稱相關訊息失實。梁溢希等三人之後則就常委會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STCC7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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