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停播的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於2020年2月播出的集數被指侮辱警方,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工會連同記協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訊局的決定,高院原訟庭於2021年裁定部份投訴成立、部份投訴不成立。之後雙方各自提出上訴,上訴庭於2024年9月裁定工會及記協一方勝訴,撤銷全部警告。通訊局不服判決,先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之許可證明書」不果,其後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上訴委員會周四(7日)頒下命令,指考慮到通訊局一方早前提交的書面陳詞,認為沒有顯示到任何合理理由申請上訴許可,因此下令撤銷通訊局的申請。換言之,通訊局針對港台所發出的警告維持撤銷。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回覆傳媒查詢時,指通訊局備悉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的決定,並表示作為廣播業的法定規管機構,「通訊局會繼續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則按《廣播條例》及相關節目守則處理有關廣播事務的投訴,以確保電視及電台節目符合公眾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