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17人被指從理大「突圍而出」逃入科學館,被控暴動罪。8人案中有7人先後認罪,30歲男子不認罪,經審訊後今(24日)被裁定兩項暴動罪成。被告供稱案發時正修讀登記護士課程,為爭取急救經驗進入理大,由於進入校園後兩日分別有課堂和匯報,因擔心影響學業而決定離開理大。法官陳廣池拒絕接納辯方說法,反指被告得悉警方行動後,不應繼續留守,被告只因害怕被捕而逃離理大。辯方亦傳召課程導師證被告有基本護理知識,惟法官指被告僅有基本急救知識,進入理大屬「不請自來」支援示威者。案件押後至3月15日作求情及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鍾民浚(30歲)否認兩項暴動罪。首項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一項控罪則指他於或約於同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鍾民浚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將在3月15日與兩項暴動罪一併判刑。
被告稱修讀登記護士課程 為爭取急救經驗進入理大 呈片段證曾協助外籍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