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提出書面質詢,稱收到市民反映土地審裁處案件排期至聆訊輪候時間過長,可長達九個月,與服務承諾存有落差。政務司司長回覆指過去五年皆達標。江玉歡向《獨媒》表示,她是詢問案件由排期至審訊的輪候時間,認為政府「無好用心答我條問題」,指現時就大廈漏水的個案,亦需要排期一至兩年,浪費時間和金錢,倡效法新加坡設有法定權力的委員會審理有關案件,縮短審理時間。
原欲查詢排期至審訊的時間 批當局回覆「好行」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覆指,土地審裁處審理的上訴案件、補償案件及建築物管理案件,由排期至聆訊平均輪候時間目標為90天,租賃案件為50天。過去五年,5類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皆達標。
不過該數字只反映排期至首次聆訊,而非正式審訊日期。江玉歡向《獨媒》表示,認為當局回覆「好行貨」,「無好用心答我條問題」。她稱曾在多個場合向政府官員反映,但情況沒有改善,「所以先問下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