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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批土審案件排期審訊時間過長 倡參考新加坡改革

江玉歡批土審案件排期審訊時間過長 倡參考新加坡改革

【獨媒報導】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提出書面質詢,稱收到市民反映土地審裁處案件排期至聆訊輪候時間過長,可長達九個月,與服務承諾存有落差。政務司司長回覆指過去五年皆達標。江玉歡向《獨媒》表示,她是詢問案件由排期至審訊的輪候時間,認為政府「無好用心答我條問題」,指現時就大廈漏水的個案,亦需要排期一至兩年,浪費時間和金錢,倡效法新加坡設有法定權力的委員會審理有關案件,縮短審理時間。

原欲查詢排期至審訊的時間 批當局回覆「好行」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覆指,土地審裁處審理的上訴案件、補償案件及建築物管理案件,由排期至聆訊平均輪候時間目標為90天,租賃案件為50天。過去五年,5類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皆達標。

不過該數字只反映排期至首次聆訊,而非正式審訊日期。江玉歡向《獨媒》表示,認為當局回覆「好行貨」,「無好用心答我條問題」。她稱曾在多個場合向政府官員反映,但情況沒有改善,「所以先問下質詢」。

她指土地審裁處除了處理追租個案,還需要處理大廈公契和樓宇漏水等案件,需排期一至兩年才正式審理,涉及的費用可高達百多萬。江玉歡倡參考新加坡,設立由3名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並賦予他們有最終決定權。她指有關做法可讓案件最快只需要審理一次便可結案,費用只需數百元。

江玉歡
江玉歡(資料圖片)

江玉歡提到,現時土地審裁處審理有關案件時,亦需要看專家證人意見,「咁咪一樣,點解唔可以畀啲專家去審啫,真係唔明有幾咁困難。」她指本港大廈管理制度逾20年沒有結構性變動,落後新加坡、加拿大、澳洲及馬來西亞等地,「人哋好有心做改革,點解我哋無?」

人手方面,當局回覆指土地審裁處目前由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擔任庭長,三位區域法院法官擔任土地審裁處法官,以及兩位有土地估值及測量背景的人士擔任土地審裁處成員,合共26名非首長級人員支援法官及司法人員處理法庭聆訊以及登記處事務。江玉歡則認為目前處理租賃糾紛的人手明顯不足,需要增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