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年登記為八鄉元崗新村鄉郊代表居民選民,遭村內鄉事反對。審裁官今早裁決反對不成立,指反對人邏輯錯誤及斷章取義,朱凱廸合資格登記為村民。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年年中發起《綠色鄉村約章》,呼籲鄉村居民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本身亦在今年登記的朱凱廸,遭四名同住元崗新村的居民,包括現任居民代表及原居民代表的兒子反對。審裁官彭亮廷昨日再聽取雙方陳詞後,今早裁決,裁定四人的反對全部不成立,朱凱廸擁有村民資格。
朱凱廸自2012年11月起居於八鄉元崗新村,而登記為居民代表的資格為需居住在鄉村至少三年。反對朱凱廸選民資格的四人包括馮啟念、楊金粦、楊敬文及莫鈞濠,楊金粦為元崗新村居民代表,楊敬文則為元崗新村原居民代表楊禮榮的兒子。
審裁官今早裁決,他指整個聆訊的爭議是朱凱廸是否在2018年6月25日前在報稱的地址居住了三年。審裁官認為出庭聆訊的三名反對人馮啟念、楊敬文及莫鈞濠均沒有客觀的證據和證物,三人證供亦存在多個問題、邏輯謬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