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早前發起《綠色鄉村約章》,呼籲鄉村居民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但其鄉村選民登記資格遭四名元崗新村居民提出反對。朱凱廸今早出席反對個案聆訊,對勤力工作和早出晚歸,便被歸類為不是居住在村內感到詫異。
朱凱廸自2012年11月起居住在元崗新村,已有六年之久,屬八鄉鄉事委員會的原居鄉村。反對朱凱廸選民資格的四人為馮啟念、楊金粦、楊敬文及莫鈞濠,四人互相認識,均住在元崗新村。楊金粦更為元崗新村居民代表,並動員莫鈞濠提出反對。楊敬文是原居民代表楊禮榮的兒子,但後者缺席聆訊,並授權身兼律師的馮啟念答辯。三人在庭上不停咬耳仔,全程多次溝通。
在聆訊中先由反對一方陳詞,馮啟念預備了三頁A4紙的內容。他表示「咩證物都無」,指朱凱廸首次入住元崗新村、即更改地址日期為2015年9月8日,而申請選民登記資格為2018年6月25日,質疑朱入住該村不足三年。民政事務處聯絡處高級主任陳漢鈞稱,據選舉事務處的登記資料,2015年6月24日前已要居住在元崗新村。
審裁官彭亮廷認為,在9月8日才更改地址並不代表9月8日前不在該址居住。馮啟念表示是按常理推斷,「改地址個日就係入住個日」。朱凱廸回應時提到,更改日期和遷入日期並不一定一樣,強調自己在2012年11月已入住元崗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