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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立會案下月判刑 梁游不求情 積極考慮上訴

(獨媒特約報導)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因於2016年試圖進入立法會會議室,今早被裁決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梁頌恆和游蕙禎透過代表律師郭憬憲表示不會作求情。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押後至6月4日早上判刑,期間會索取第三被告楊禮康的社會服務令報告。5名被告獲准保䆁。梁頌恆表示他們積極考慮上訴,但須在判刑後決定。

判決報導:
闖立法會會議室 梁頌恆游蕙禎非法集結罪成

游蕙禎在庭外向傳媒表示,案件中有很多法律爭議仍沒有處理,包括當日主席禁止他們進入會議廳的命令是否合法、保安人員的行為是否合法、他們是否仍是議員。她質疑,如果當天他們不是立法會議員,為何能夠出現在立法會大樓內。

梁頌恆表示,求情是預設了自己有錯,因此選擇不求情。被問到是否代表他們沒有後悔,梁頌恆無奈地說:「我唯一後悔的是沒有鎖我的所有助理在辦公室,不過可能又會告我非法禁錮。」他表示仍在考慮會否上訴,處理游蕙禎所說的法律爭議比自己將要所受的刑罰更重要。

闖立法會會議室 梁頌恆游蕙禎非法集結罪成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被撤銷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3名前議員助理及義工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罪。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今早裁決,5名被告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押後半小時判刑處理求情。

【更新】梁頌恆及游蕙禎不作求情,案件押後到下月4日判刑,各被告獲准保釋。

判詞指不論梁游兩人當時身份是否立法會議員,只要他們干犯了控罪,都不能以他們的身份作「護身符」而豁免罪責;即使他們如辯方所說,就立法會主席阻撓執行議員職務「採取自救行為」,法庭也要考慮被告當天行為的武力程度。判詞又指,被告當天的行為與立法會事務無關。

辯方曾質疑立法會保安人員執行主席非法的命令,證供誇大當天的混亂情況,判詞指他們「克盡己任、盡忠職守」,因此會給予他們證詞「絕對的比重」。

判詞提及,游蕙禎在供詞中否認跟梁頌恆「夾埋」,可是梁頌恆與游蕙禎屬同一政黨「青年新政」,於同日被判定宣誓無效,因此他們於案發當日理應想一同盡快完成宣誓,若梁頌恆打算獨自前往會議室而不理會游蕙禎,是匪夷所思的,所以兩人及其助理是目的一致。

畸形,催生出最「廢」

「全澳最廢的網站上線了!」

看見這句宣傳標語時,我會心微笑了,一來是因為它參考了「全澳第一家線上賭場上線了」這句「通關語」,其次就是為這團隊的那驚人幽默感而笑。說了這麼久,差點忘了介紹這網站的名號,它就是澳門立法會民間紀錄站。

前世今生

顧名思義,澳門立法會民間紀錄站就是民間自發、紀錄立法會情況的一個網站;但它不是首創,因為在此之前,(至少有)澳門議員監察站在做同樣的事:紀錄立法會內不同法案投票紀錄、發言,在「反離保」事件時發揮作用,但不知何時起,這網站停止運作,令人婉惜。然而,這停止運作的網站只是其中一個「前世」,若要追溯再深入的遠因,我認為是澳門立法會的不透明:幾經拖拉,才在2013年開始有全體會議的直播,而其他委員會會議則仍是閉門進行,公眾對其內的立法細節、審議過程和官員代表、議員的說法一無所知,這一點,由蘇嘉豪議員去年在提出開放會議動議被否決,之後貼在門上的「黑箱作業」四字可知一二。

順天邨清潔工遭誘騙簽自願離職 促發還遣散費

(獨媒特約報導)觀塘順天邨在今年1月更換外判清潔公司,英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完約,由民順清潔有限公司接手。英華涉嫌誘騙工人簽署自願離職通知信,逃避支付遣散費。民主黨當區區議員莫建成和順天邨的清潔工今午到房屋署順天邨辦事處抗議,要求英華立即發還遣散費。莫建成表示,日前曾和英華會面,形容氣氛良好,但對方表示要先計數及檢討,在星期二下午1點前回覆。他強調如果答覆不理想,不排除發起罷工。

受影響的清潔工共有24人,當中有11人年資長達6年,4人為5年,另外9人是2年。有清潔工透露,英華曾提出可以轉到其他屋邨工作,包括樂富的屋邨,對他們稱「咁遠不如簽咗先啦」,誘使工人簽署自願離職信。莫建成指,因為英華在觀塘區內沒有其他「公屋盤」,唯有安排清潔工到其他區工作。

【理大炒社工導師】校方稱善用資源 被炒導師批前後矛盾

(獨媒特約報導)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9名負責實習的督導半職導師不獲續約,校方被批評只為「慳錢」而忽視教學質素。校方昨日發聲明回應,指理大整體財政穩健,不與半職導師續約是「經過詳細及慎重的考慮而決定」,可配合妥善運用資源。不獲續約的半職導師司徒鳴筠指,校方於4月中的會議上表明學系面臨2,400萬財赤,批評理大改口稱財政穩健是「前後矛盾」,要求校方公開當日的會議記錄,「公眾以為我哋講大話,要還我哋清白」。

理大聲明中指整體財政穩健,但作為由公帑營運的院校,須確保資源的有效運用,而今次不與9位半職導師續約的決定,既可配合妥善運用資源,亦確保督導工作的質素。聲明又指,有言論指控理大「重研究輕教學」,是「毫無根據、不符事實」。

不被續約的半職導師司徒鳴筠指,校方於今年4月12日與一眾半職導師開會時,清楚向他們表示學系即將面臨2,400萬的虧損,基於財政原因,決定不與他們續約,與他們各人的工作表現無關。但理大昨日聲明中提及院校財政穩健,司徒鳴筠批評其說法「前後矛盾」,她要求校方公開當日的會議記錄,「還我哋清白」。

郭永健:劉霞仍未自由,談何尊重國家?

撰文︰工黨主席郭永健

本月五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國歌法立法」舉行公聽會,我在發言前播放了劉霞向友人傾訴被軟禁的絕望處境的錄音,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大為緊張,出言制止。

劉霞的錄音與國歌法有何關係?不少支持立法的人聲稱要尊重國家、尊重中華民族,但國家又有否尊重我們公民、有否尊重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公民擁有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但中共建政以來有否實踐?另一方面,習近平取消連任國家主席期限,肆意修改憲法,有否尊重過憲法精神?一個不尊重人民權利的國家,又憑甚麼叫人民去尊重它?

有人說,即使是一般人亦不應遭受侮辱,更何況國家?的確,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曾提出此番言論。但有云「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意即人必先有自取其辱的行為,別人才會侮辱他。此外,前特首梁振英曾說,以國家名義殺人並不犯法,所以國家並不能被視為一般人去看待。國家可以限制公民自由、可以使用武力、有槍、飛機及大炮,如果國家與個人等量齊觀的話,這是非常荒謬。因此,以政治表達的自由去否定、批評國家,就說是違反所謂禮節、國家尊嚴的行為,實在可笑。

【旺角騷亂案】被告錄口供神態疲累「似低能仔」 辯方質疑「屈打成招」

被告林倫慶(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其中第五被告林倫慶被控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和花園街參與暴動,面對共三項暴動罪名。他的代表大律師王國豪結案陳詞指,社會不接受「屈打成招」,並質疑被告是在警方的威嚇、教導下作出招認,認為陪審團應在證供中剔除被告招認的部份。王又質疑,舉報林倫慶的報刊辦督察葉志成能否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確定影片中戴口罩的男子就是林倫慶。

辯方質疑警方帶「眼瞓」被告「遊花園」後搜屋

林倫慶的代表大律師王國豪向陪審團指,刑事法律以「寧縱莫枉」為原則,寧放過99個犯事的人,也不冤枉1個無辜的人。他又指出,招認要在公平、自願的情況下作出,社會不接受「屈打成招」。

被告林倫慶在案發約一個月後,於新屯門中心住所大堂被警方截停,隨即被帶入保安室裡的更衣室接受調查。王國豪指,警隊指引有提及要讓被捕者在舒適的環境與警方一同坐下,免卻被捕者受到任何壓力,質疑更衣室是否適合調查的地方,而期間林倫慶曾要求打電話、去洗手間和到公開場合搜身,都遭到拒絕。

漁護署指「捕捉、絕育、放回」計劃未達標 議員轟卸責 促全港推行

(獨媒特約報導)漁護署完成為期3年的流浪狗「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昨日(5月8日)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進行匯報,指結果未能達標,但對於如有機構或團體有意推行此類計劃,抱持開放態度。多名議員批評試驗計劃時間太短,難以斷言成效,以減少流浪狗數目作為成效指標是不合邏輯;議員又指責政府將責任推卸予民間團體,要求全面在十八區推行「捕捉、絕育、放回」。

漁護署:未能有效減少流浪狗數目

漁護署於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協助愛護動物協會及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在長洲和元朗大棠推行流浪狗「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目標是在首6個月為區內最少80%流浪狗絕育、讓區內流浪狗數目每年平均減少10%、及投訴數字脗合或少於全港平均數。

署方聘請獨立顧問監察計劃的進展及評估成效,發現由於部份狗隻難以捕捉,兩間機構用了約10個月才為區內80%以上流浪狗絕育。顧問估計3年間長洲試驗區的流浪狗數目減少14%,大棠試驗區的流浪狗數目則無明顯變化,兩區均未能達致每年平均減少10%的目標。至於投訴數字則有升有跌,亦未能達到原訂目標。

綠色和平:六成市民對政府覓地無信心  鍾劍華批房屋未落用家手

(獨媒特約報導)綠色和平早前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就土地問題進行調查,電話訪問了解市民對置業的態度、住宅樓價的看法和政府增加土地應對樓價上升的意見。調查顯示六成二市民市民對政府覓地行動無信心,不認為能夠令樓價回復可負擔水平,當中過半數市民更認為熱錢及炒賣會推高樓價。理大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分析認為,現時的房屋未能落到用家手中,建議政府應改變房屋市場性質,善用有限的土地,在政策上令房屋落入用家手上:「1200加1200再加1200,加幾多公頃都無法解決問題。」

訪問在4月26日至5月4日進行,對象是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在置業態度上,六成受訪者認為置業主要目的是為了自住需要,一成受訪者認為置業是為投資及保值;至於香港人對樓價的睇法,超過九成受訪者認為現時住宅樓價已超過一般人的負擔能力。

【旺角騷亂案】辯方:被告沒戴保護裝備 非存心使用暴力

(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第四被告林傲軒被控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兩項罪名,其代表大律師林國輝結案陳詞指,林傲軒在砵蘭街只是「單人匹馬」指罵警察,並沒有作出任何擾亂秩序行為,又指本民前前發言人黃台仰當晚在現場廣播宣佈舉辦選舉遊行,林傲軒留在現場參與合法遊行是十分合理。林國輝又指,林傲軒沒有持盾牌和戴上任何保護裝備,顯示他沒有存心使用暴力。

辯方促陪審團了解事件背景

林國輝向陪審團指,無論是「黃絲」還是「藍絲」都不重要,最重要是看有關本案的事實,和考慮當晚事件的背景和脈絡,例如首被告梁天琦提及的佔領運動。

林國輝又相信香港大部份人都「偏向中間一啲」,「深藍」的人只佔少數,而現時很多年輕人在網上罵警察,呈堂的影片亦顯示不少群眾指罵警察。林國輝認為陪審團需要理解這些背景。

被告只指罵警察 沒擾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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