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六旬退休婦人被指協助反修例案還柙人士冒簽入稟索償文件,並於被捕後透過另一人要求還柙人士稱是自行簽署,遭警方國安處拘捕。她今(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還柙至8月30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提到,兩名還柙人士稱被警員襲擊,欲向警務處索償,而被告協助處理文件。他們的對話被探訪室的錄音系統錄下,懲教署發現可疑對話後向警方舉報。辯方求情時則強調,被告獲得二人的授權才簽署,她因為訴訟期限將至,感到「心急」、擔心他們「簽漏簽錯」,才會「幫人幫到底,唔想有差池」代為簽署。
首被告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承認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案情指同案二人擬向警務處索償 首被告幫忙處理文件
案情指,同案第三被告張家俊及第四被告何卓為均被還柙於荔枝角收押所內,二人分別準備向警務處提出民事訴訟索償,稱被警員襲擊而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提出訴訟的期限為3年,二人要分別在今年3月6及7日或之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