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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建制指查警暴無聊 黃國桐促認清事實「一齊查」

(獨媒特約報導)九龍城區議會下午進行特別會議,民主派提出成立「警方執法調查委員會」,但有建制派議員反對,指警暴無聊和沒有持續性,民政專員則指區議會沒有「調查」的權力,有違區議會職權範圍。民主黨黃國桐希望建制派能夠認清事實,指「警察問題」影響深遠,「(示威者)講緊刑期係十年,一定係持續吧。」黃國桐更呼籲建制派一起加入委員會作調查,並邀請出任正、副主席,共同修補香港的撕裂。

會議在兩點半開始,在討論轄下委員會架構時,民主派和建制派隨即「駁火」。民主黨黎廣偉提出動議,成立「警方執法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監察警方執法,即接受和跟進市民就警方執法的申述,並在地區收集民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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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軒朗

區議員反警隊增添新武器 警離場留「匿名信」斥遭針對

(獨媒特約報導) 反送中運動持續超過七個月,拘捕逾7,000人,近日警方更指有意引入電槍及電網等新武器對付示威者。灣仔區議員梁柏堅今在區議會上提出反對警方引入新武器,惟警方代表在討論前已離場,只留下一封匿名信作回應,批評區議員對暴徒視若無睹,反而針對警方。

會議常設代表警務處灣仔指揮官陳思達、警方代表陳倩媛與陳思達在會議未完結便一同離開。他們離席前向秘書處提交書面回應,信件未有上款、署名及標題,內文指不同意區議會討論內容,狠評議員對暴徒惡行視若無睹,反而針對警方使用武力止暴制亂,實在是「本未倒置」。信件又指,區議員必須與政府合作攜手抗暴,同聲譴責暴力。

三宗8.13機場區院案申合併處理 6.26警總地盤工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

(獨媒特約報導)多宗涉去年6月至8月「反送中」示威活動的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其中3宗有關8月13日機場衝突的案件合併處理,其中一被告葉文亮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修訂為「非法集結」罪。至於早前缺席聆訊遭緝拿歸案的地盤工,則遭加控「未有依期歸押」罪。以上案件均押後至3月再訊。

三宗8.13機場案 控方申合併 稱警員拔槍為支援車隊

去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中,一名內地男子被懷疑是公安身份,遭示威者圍困多個小時。至晚上,該男子報稱身體不適,包括黃耀華在內的警察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他,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黃一度拔槍指向人群。

涉及此衝突的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31歲)和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3歲),同被控參與暴動及襲擊黃耀華致身體傷害,而葉文亮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此外,廚師高穎康(24歲)及清潔工人麥幸雄(23歲)各自面對一項非法集結控罪,兩宗案件分別於去年12月和今年1月首度提堂。

遭律政司追討違規橫額移除費 丘文俊:唔係我掛嘅都入我數

(獨媒特約報導)沙田區議員(乙泉)丘文俊遭律政司入稟至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違規宣傳橫額的移除費用及過期附加費2萬7千元。案件於上月開始審理,並將於3月再審。丘文俊表示,部分涉事橫額並非由他擺放,甚至不在其選區,「只係橫額上面有我個名就入我數」,質疑追討標準不公道,「有人冒認我掛上去,係咪又要追我?」

區議員准掛十幅橫額 違規可被移除

丘文俊表示,上月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書,指律政司入稟向他追討數百條宣傳橫額的移除費用及過期附加費。相關款項由2012年開始計算,涉及項目達70多項,合共2萬7千元。

根據地政總署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區議員可在其選區內選取10個指定展示點以展示宣傳橫額,不得宣傳任何商品、收費服務,或任何收費的訓練課程和活動,而申請人須於核准展示期屆滿後立即移走宣傳品。食物環境衞生署可移走未經許可或不遵照指引的宣傳品,而不作任何事先通知,並可對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和追討移走宣傳品的費用。

被控煽惑非法集結及拒服從警命令  劉頴匡:據《公安條例》申集會之路將盡

(獨媒特約報導)民間集會團隊星期日(19號)下午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期間遭到警方突然中止集會。劉頴匡於當晚見傳媒之後,隨即遭到警方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項罪名,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最終批准劉頴匡保釋,期間不得踏足遮打花園及附近一帶範圍,案件押後至4月再訊。

控方反對劉保釋 辯方質疑指控與證據不符

控方先指出劉於周日(1月19日)集會當日,即使知悉便衣警員身份後仍不斷要求他們出示委任證,認為該要求在當時如此混亂的情況下是極不合理,亦沒有順應該名便衣警員的指示立即和平解散集會,直接或間接地引致4名便衣警員其後遭到「私了」襲擊。

辯方則指出,劉作為1.19集會的召集人及不反對通知書的持有人,有絕對權利及責任要求便衣警員出示委任證以向公眾交代,因此該要求並非如控方所指不合理。辯方續指從各媒體的公開直播畫面可見,劉當時亦有多次應警方要求開咪正式宣布集會完結,並沒有存在任何煽動公眾參與非法集結的意圖或行為,斥警方的指控與事實證據不符。

裁判官批准保釋

灣仔區會通過叫停摩頓臺社區會堂 民政總署:不會中止工程

(獨媒特約報導)繼新一屆觀塘區議會通過推翻「前朝」的社區重點項目計劃後,灣仔區議會今午亦大比數通過中止興建摩頓臺活動中心,惟民政總署助理署長鍾雅之表明不會中止工程,並拒絕回應中止項目的金額。區議會主席楊雪盈怒轟署方「不為而非不能」,漠視民意,沒有為公帑把關。

提出動議的楊雪盈指,摩頓臺活動中心預算1.4億,耗費極大,同時沒有得市民的祝福及支持,工程細節及開支更無從跟進,要求民政署交代工程現時進度及開支。

灣仔起步陳鈺琳認為民政署對於叫停項目不為所動,只重申會按合約繼續完全工程,要求署方進一步交代現時公帑使用去向,以及中止項目的預算。

政府指連儂隧道影響國際形象不宜保留 大埔區議員:警隊影響仲多啦

(獨媒特約報導)大埔區議會今日舉行特別會議,大埔區議會副主席劉勇威日前提交議案,建議保留大埔連儂隧道,惟五個政府部門以書面回覆,稱經評估後認為不適合保留。多名區議員斥政府「趕盡殺絕」,又批警務處和路政署缺席會議「極不尊重」。區議會通過譴責上述缺席部門,並通過動議建議保留連儂牆。

食環稱收600宗連儂牆投訴 區議員:因為政府冇作為

路政署、地政總署、警務處、運輸署和食環署於會議前一天晚上,向區議會提交書面回覆,稱由於連儂牆會導致環境衛生問題、影響香港國際形象、激化社會矛盾等,認為不適合保留。警務處和路政署缺席會議,食環署大埔區環境衛生總監黎兆光則於會上稱,自去年6月起,已收到約600宗有關連儂牆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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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公襲警案 高振邦:大聲公的安全使用距離為「一個手臂位」

警方傳媒聯絡隊負責人、警司高振邦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7日「九龍大遊行」結束後,示威者於旺角彌敦道一帶堵路,警方深夜清場期間,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到場呼籲警方勿過度使用武力,事後被指以大聲公推撞警員及發出聲浪,使傳媒關係警司高振邦耳朵不適,被控兩項襲警罪。區諾軒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早上續審。高振邦供稱,區諾軒的大聲公大部份時間均向著他的耳朵「大嗌」,令他感到不適。他又認為,大聲公的安全使用距離應是「一個手臂位」,並即場以間尺量度其手臂長度。控辯雙方明日將作結案陳詞。

高振邦指大聲公應保持手臂距離 即場用間尺量度

傳媒聯絡隊負責人、警司高振邦今早接受辯方盤問。高不認同區諾軒的大聲公在大部分時間均指向上,而是「向著我耳仔大嗌」,「我當時係感到不適嘅。」

辯方續指出當晚現場嘈吵,每個人都想用大聲公傳遞自己的說話,包括在場的某些警員,惟高指出當時只聽到區一人的聲音,又指大聲公應保持一個手臂的安全距離,而不是「隊埋人哋耳仔度」。控方其後要求即場以間尺量度高振邦手臂的長度。

對於辯方指區諾軒希望引起警方注意,但是一直不被理會,高不同意,稱當晚有回應過區,自己當時亦有其他傳媒工作需要處理,非「完全冇理過佢」。

社民連曾健成搬凳上枱串民政 民建聯區議員:嚟開會定睇你做show呀?

(獨媒特約報導)東區區議會日前通過成立「監察警方執法及特別行動委員會」(下稱「東區監警會」),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指委員會名稱及職權範圍與《區議會條例》第61條有抵觸,促暫緩原訂昨日下午的會議。東區區議會主席黎志強改為召開大會,要求當局派員解釋,但局方及總署均未有派員出席。社民連曾健成一度離席把主席黎志強旁的空凳搬上枱面,凳上放置寫有「民政署總署」的紙張,眾議員其後勸阻。李清霞高呼「嚟開會定睇你做show呀?」,又稱自己希望做實事,是「實幹型」,引來全體大笑。

同為「東區監警會」小組正副主席的東區區議會正副主席黎志強及趙家賢,在原訂的監警會會議被暫緩後,發信要求民政事務總署派員出席解釋。惟昨日下午五時舉行的區議會特別會議,民政事務總署並未派員出席,而東區民政專員指特別大會與其他會議撞期未能出席。

最重要的是人心——「買嘢」、「和你宵」的哲學思考

(1)在行人天橋的角落,瑟縮著一個穿風褸的婦人,身旁兩個膠桶,盛載著一些粽和賀年食品。她用柔弱的聲音叫賣:自家製的,幫襯下!

路過時不在意,看了一眼,便越過她。走了一陣,腦海掠過一念,馬上走回頭,向她買了一包炒米餅。我認得她,雖然她的樣子變得滄桑,而且蒼老不少。

若干年前,路過相同地點,我曾幫襯過她幾次。她做的咸肉粽,有巧手家庭主婦的用心和技藝,所用材料,用普通人家的爐具烹調,別有一番細緻、非量產的家常餸味道,並非工場倒模貨色可比。

我沒有和她交談,但很珍惜這種「買嘢」經驗,正如光顧老/小店一樣,那種歷史、人情、風味、空間感、隨意節奏、欠秩序的布置格局等,都是注重效率、用盡每寸、每刻都在明在暗地促銷的大型/連鎖店舖所無法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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