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群署名「半生勞碌瓦遮頭、堅守法理據理求的宏福苑業主」,向行政長官李家超等發信,再促回應業主「原址重建」的訴求。他們使用「痛稟」字眼,信末指「歲月縱然催人老,歸家之心永不滅。願為歸家路,風雨亦兼程;我們深信,一個真正有擔當且捍衛法治的政府,定能聽見這份字字泣血卻又理直氣壯的呼聲,讓宏福苑的未來,能在情理與法理的交疊中,迎來公平的曙光。 」
在信中他們先提到,《基本法》保護的私有業權,並感謝政府體恤民情,安排街坊短暫重返宏福苑取回物件。但明言在長遠安置規劃上,「對當局部分決策的推演邏輯與法理依據,抱有極度深切的質疑與憂慮。 」
政府提出的回購及「樓換樓」方案,建基於今年年初社會福利署派發的問卷。信中指該問卷首頁白紙黑字「溫柔地」註明旨在「初步收集意願」,惟指當局後來卻將「八成三受訪業主明確表達以速度為先的初步數據奉為圭臬」。信中認為,問卷將「原址重建」與料2035年入伙相提並論,令在痛失家園、對未來充滿徬徨的街坊向時間妥協,直指「行政機關以一份在資訊極度不對等下填寫的初步意向,來草率定論一個社區的命運,在程序公義上實難服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