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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林鄭狠批反對人士與民為敵  稱立法合法合憲合情合理

(獨媒特約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呼籲近日仍用「一向手段」將「港版國安法」立法妖魔化和污名化的反對人士停手,斥他們是和廣大市民為敵。她重申,立法是合法合憲合情合理,港人希望回復安全、有滿足感和能就業及生活。

林鄭月娥指出,「港版國安法」為人大訂立的全國性法律,相關條文尚未公佈,目前難以評論。她續稱,在聽到本地及海外的反對聲音,形容為「無乜理據嘅說法」。她表示,今次的立法是「合憲合法」,因為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不會交由地方政府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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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港人對暴力及外國勢力干預深惡痛絕

新公務員工會轟政府阻嚇罷工公投 或違反《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

(獨媒特約報導)「二百萬三罷聯合陣線」發動罷工公投,號召23個工會的成員投票,決定是否以罷工形式表態反對港版《國安法》立法。新公務員工會宣佈參與後,港府隨即發新聞稿譴責工會「擬採取政治性罷工的激烈手段」,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更警告,參與公投的公務員會違反《公務員守則》。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澄清,工會就《國安法》議題沒有預設立場,斥當局出言阻嚇,令會員「唔敢為勞工權益發聲」,並稱擬研究政府有否違反《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

新公務員工會主席顏武周今日(6月14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參與公投並不代表工會反對或支持港版《國安法》立法,而且對投票內容不預設任何立場。顏補充,每個工會會按自己行業調整投票內容,新公務員工會除了收集會員對《國安法》立法的意見,亦在公投中加入公務員被凍薪、公務員宣誓等議題。

顏武周批評,政府將公投定性為「政治性罷工」是「誅心論」,意圖阻嚇會員參與工會活動、「唔敢為自己的勞工權益發聲」。他希望政府不要斷章取義,只側重《國安法》一項,漠視公投中其他勞工議題。顏又稱,會研究政府有否違反《防止歧視職工會條例》,考慮採取法律意見和行動。

4年前立法會非法集結案  梁頌恆提上訴  稱真誠維護議員職責

(獨媒特約報導)青年新政梁頌恆與游蕙禎等5人被裁定2016年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結罪成,各人判囚4周。游蕙禎等4人已完成服刑,梁頌恆則獲准保釋等候定罪及刑期上訴。高等法院今日(15日)進行上訴聆訊,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宣布押後書面裁決。

代表梁頌恆的大律師郭憬憲指,法庭裁定被告非法集結與否,不能只考慮其行為的客觀後果會否「導致他人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被破壞」,還要考慮被告是否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郭又以市民「衝出馬路捉賊」為例,其行為可以帶有威嚇性及導致擾亂秩序,但是該市民應被視為「合法地破壞社會安寧」。

郭又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任何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在會議廳範圍內的任何議員,或藉武力或恐嚇嘗試強迫任何議員宣布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即屬違法。

郭稱,梁頌恆真誠地維護自己作為議員的職責,他不會知道自己5日後會被DQ,故當時真誠地認為保安在非法阻撓他們開會。因此郭認為「不能不由分說地,總之破壞了社會安寧就係犯法。」法官陳嘉信即回應,在他眼中,所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徑都是非法的。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表示,梁的衝擊行為是使用過度武力,已對立法會保安造成傷害,必然是非法的。

「岳義士」拒捕罪成 官指被告「孔武有力,屢勸不聽,警員武力合理」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15日在示威事件中從警方手中「救走」示威者,被網民稱為「岳義士」的19歲學生陳以晉,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罪。被告早前承認首兩項控罪,但否認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香淑嫻裁定被告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成立,需時索取背景報告及勞教中心報告,故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家人︰精神上支持

被告步入犯人欄時,其母親向他揮手,被告亦有點頭回應。被告女友在聽取裁決後,亦一度拭淚。約30名市民包括被告的朋友在法院外等候囚車駛出,期間高呼「手足撐住」等口號。

被告的母親向記者表示,昨晚特意比平日更用心煮了豐富的晚餐,希望能夠一家人「食餐好」,又指會一直在精神上支持他。

立法會討論「推廣」《基本法》 張超雄諷「每日唔同點推廣?」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推廣《基本法》,人大常委強行訂立「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實施,成為討論焦點。公民黨郭家麒問國內何時開始實行憲法規定的選舉權等人權,委員會主席張國鈞阻止,郭斥張「契弟」被逐。工黨張超雄指《基本法》被任意詮釋,經常有新定義,「每日唔同點推廣?」

公民黨郭家麒指《基本法》第22條規定中央機關不得干預本地事務,但日後或出現「強力部門」,執行本應由第23條規定自行立法的事項。他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你個鼻有無愈來愈長?有無搞錯,一派胡言。」他又提到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選舉權及言論自由等,問局長「常識題」,中國在何年何月何日出現這些自由。

涉11.13中環衝突  6人被控非法集結  一人另控暴動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網民一連數日號召「三罷」,全港多區出現堵路及警民衝突,事隔7個月,再多5名男子遭起訴非法集結、暴動等罪,案件今日(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此外32歲男在中環被搜出卡式石油氣和打火機式火槍,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遭改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並加控非法集結罪。控方擬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6人獲准保釋至8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所需文件。

涉11.13中環非法集結 6人案擬轉區院訊

5名被告依次為:水果店職員麥宏基(23歲)、學生譚家樑(19歲)、姓鄭學生(17歲)、學生李崇希(18歲)及港大生周柏希(20歲),同被控於去年11月13日在中環畢打街一帶,與黃天樂參與非法集結。

麥另被控同日在干諾道中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麥、譚、鄭和周各自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5人分別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遵守凌晨12時至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報到一次,及禁足案發一帶範圍,包括戲院里、德輔道中、畢打街及皇后大道中。

事隔5日又到選管會示威 民建聯工聯會要求長者優先投票

(獨媒特約報導)繼上週三,4個建制團隊相繼於海港中心選舉管理委員會外抗議後,7批人今早再次「拉隊」到海港中心抗議,包括2批工聯會成員、2批民建聯成員及3批自稱「市民」人士。他們批評,選管會主席馮驊未能妥善應去年11月受「黑暴干擾」的區議會選舉,要求他引咎辭職;他們又斥馮驊遲遲未公佈「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要求設立予長者及傷建人士使用的關愛通道、增設電子投票等。前九龍城區議員、民建聯邵天虹更建議選管會授權廉政公署,監察選舉以確保過程公正。

自稱「市民」到場派新聞稿 操普通話人士指揮站位及口號

現場除了民建聯及工聯會成員,亦有一群自稱「市民」人士帶同橫額到場抗議。他們向記者派發「譴責選管會工作佛系」的新聞稿,並斥馮驊「縱容選舉不公,應引咎辭職」等。當中,有「市民」向在場記者查詢其記者證,亦有操普通話人士指揮聲援市民的站位及口號。

涉6.12觀塘斬傷集會人士 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還押小欖候訊

(丘品新聞片段截圖)

(獨媒特約報導)上周五是6.12反修例示威一周年,有市民於觀塘聚集,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嫌與集會人士爭執,期間取出利刀割傷一名男子。鄺被控傷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罪,案件今日(6月15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態,決定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以待索取其精神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患嚴重抑鬱、有自殺傾向 控方反對保釋

報稱為地產經紀的鄺星宇(27歲)今早由囚車押送至觀塘裁判法院。控罪指他在本年6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公共小巴站襲擊馮文傑造成其身體實際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馬富善;以及同日在觀塘警署接見室,管有毒藥表所列第一部毒藥。

控方呈上多張受害人的傷勢照片,並透露被告有自毁傾向,一年來曾多次向精神科醫生求助,遂以等侯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為由,要求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並反對被告保釋。

【港版國安法】專責執法警員需接受品格審查 李家超:可能要對付好叻嘅人同高手

(獨媒特約報導)人大將在港推行「港版國安法」立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表示專責執法隊伍的警務人員需要有強的分析和洞悉能力,並接受品格審查。他稱,當局將會作出培訓及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和要遵守保密原則,又承認會考慮其國藉。「可能要對付嘅都係好叻嘅人,可能係高手,佢一早安排咗某一啲人喺香港,好似平民百姓,其實做緊危害國家安全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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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遠批海洋公園食老本、唔創新 「唔係香港人嘅公園」

陳智遠

(獨媒特約報導) 海洋公園連續蝕錢五年,上個財政年度更虧損近六億元,早前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54億撥款救亡。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今日討論公園重開及改革方向,前食衛局政治助理、本地文化旅行社創辦人陳智遠對海洋公園營運前景不感樂觀,批評公園市場單一「食老本」。

陳智遠批公園「食老本」、「成個財政計錯數」

陳智遠指不少市民雖對樂園有感情,但感覺近年「變到唔係香港人嘅樂園」,說明園方管理層「食老本、只靠單一市場、唔創新」。陳又斥園方自身經營不善卻獲政府資助,質問「執咗佢係汰弱留強,但點解海洋公園係例外?」謂不少市民均不能理解園方何以「做唔掂又問政府攞錢、當政府係提款機」。

陳指海洋公園經營不善非一日之寒,形容管理層責無旁貸。他批評園方採用依賴極高流量訪客的營運模式,卻明顯沒有就訪客人數大減作兩手準備,接近倒閉邊緣至向政府求助,狠批「成個財政明顯計錯數」,管理層人才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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