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拍攝於2020年國安公署銅鑼灣辦公室開幕當日
【獨媒報導】政府周二刊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將國安公署六幅用地列為「禁地」。有傳媒在附例生效前後到「禁地」採訪,被警員要求刪除相片及離開。政府凌晨發稿回應,發言人指「若市民只是路過禁區附近而純粹打卡影相,沒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並沒有問題」,惟「故意拍攝禁地門口或其內部情況去查察禁地,或在拍攝期間作出其他令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員或禁地守衛有權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45條及現場判斷,要求市民離開。
周二(5月13日)刊憲的《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列出六處禁地,包括銅鑼灣道148號,即現時的國安公署辦公室;城市花園道9號,其前身為城市花園酒店;干諾道西152號,其前身為港島太平洋酒店;紅磡暢通道1號,即紅磡維景酒店;大角嘴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以及大角嘴海帆道,即國安公署正在興建中的永久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