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上週公佈《檔案法》諮詢報告,表示有理據支持立法,但報告卻沒有提及具體立法建議及罰則,引起民間組織及立法會議員批評。前檔案處處長、檔案行動組副主席朱福強在傳媒茶聚上斥責諮詢報告「不知所謂」,並建議9項立法原則,強調立法必須附帶罰則及保障公眾查閱權利。
批《檔案法》避重就輕 不提開放查閱
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認為,法改會耗時五年撰寫的諮詢報告有多項不足之處,包括法律不傾向有罰則、沒有《資訊自由法》保障現行資料開放查閱、法律並不涵蓋受公帑資助的機構,以及諮詢問題過於技術性等等,「不知所謂,我一個月都寫到」。朱又稱,諮詢報告是避重就輕,所參考的地區亦過時及有取向性,「做得好的紐西蘭反而最抗拒」。他憂慮,沒有阻嚇力的《檔案法》在欠缺《資訊自由法》的相輔下,只是「有法等於無法」,「仲問我袋唔住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