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很多時離不開動物。
去年十月,美國古根漢美術館裏,展出孫原和彭禹的《犬勿近》作品。這是一齣名為行為藝術的紀錄片,「作品」中的比特犬,相視而處,被牢牢繋於跑步機上競跑,兩犬觸不可及,卻設法拼命想撕咬對方。
此藝術裝置,結果引起動保人士極力反對,美術館結果撤下展品。有人說,動保人士揮弄道德大劍,干擾藝術創作的自主性,揶揄美術館不能板直腰骨捍衛藝術自由,更諷刺以後美館的作品必先經過「道德審查的大門」,才好作出公眾展覽。
不用多説,另一方的動物團體,必然會曉以大義,從道德角度,狠批創作者虐待動物、不尊重動物,並夾雜很多主觀如「嘔心」、「低劣」等辱罵形容詞。
事件在一片謾罵聲中,休止了。
創作者在輿論壓力下屈服,而動保人士則在勝利的歡呼聲中自詡,這其實是雙輸的局面。老實說,社會上,除了道德譴責和謾罵外,核心問題從來未被認真處理和觸及過——動保與藝術創作必然是對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