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大會修改《議事規則》後,建制派再欲修改財委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及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程序,縮窄議員議事空間。由於財委會並無訂下修改《會議程序》的程序,故在今早及明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主席陳健波在會議舉行前24小時前,才訂下會議程序,包括每名議員發言8分鐘時限、合併辯論及裁走部份民主派議員提出的議案。民主派批評建制派繼續「自閹」立法會功能,亦或違反《公共財政條例》訂立的財委會職感。
議案由財委會副主席田北辰代秘書處提出,包括修訂《會議程序》的程序議案須於12日前提出,以及不得就修正案再提出修正案。毛孟靜及陳志全就此提出修訂,包括須於18日提出及要求主席裁決須於會議前10日書面作出等。朱凱廸亦提出六個就修訂《會議程序》的程序議案,但被排在田北辰議案之後,一旦田北辰議案獲通過,朱凱廸的六個議案便無須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