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擁護《基本法》確認書,大部份己報名的民主派及本土派參選人都拒絕簽署。多名泛民立法會議員今午與選管會主席馮驊會面,會後公民黨郭榮鏗表示,該確認書並無法理基礎,更引述馮驊稱拒絕簽署不等於參選人提名無效。郭表示泛民各黨派會各自商討,盡快決定會否簽署確認書,或作出其他跟進行動。
選管會於7月14日發出聲明,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除了提名表格外,還要簽署一份單獨的確認書,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更表明參選人「如在表格內作出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確認書要求參選人擁護《基本法》三項條文,包括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條「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泛民各黨派早前表示暫不會簽署有關確認書,今日多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民主黨劉慧卿、單仲偕、何俊仁、工黨李卓人、何秀蘭、張超雄、公民黨楊岳橋、梁家傑、郭榮鏗、公專聯莫乃光和民協馮檢基,與選管會主席馮驊會面約一小時作進一步商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