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於2019年12月拘捕與「星火同盟」有關的3男1女,指他們涉嫌洗黑錢,其中案發時年僅17歲、現年21歲的男學生被指2019年6月至12月期間,處理逾63萬元不明來歷款項,他否認一項洗黑錢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16個月,案件今(2日)於區域法院提訊,以處理控方提出的充公命令。惟控方代表稱,剛獲告知男生入紙申請上訴,應待上訴有結果之後才處理充公令。暫委法官高偉雄遂應控方申請,押後至9月5日再提訊,期間男生繼續服刑。

被告 余昕鈺(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6月3日至12月28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所持帳戶的總額港幣638,946.25元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案件編號:DCCC8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