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圖片
【獨媒報導】當局去年提出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擬設立「簡化程序」,容許司長級官員豁免維港海濱小型工程於「不可填海推定」及符合「凌駕性公眾需要」等要求。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海濱相關委員會的文件,指如《條例》獲通過,除擬在堅尼地城「打卡點」新海旁興建板道及灣仔海濱設新海岸台階外,亦擬在紅磡及土瓜灣因私人地段而中斷的海濱位置研究興建板道,以及按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在維港海濱選擇合適地點引入餐飲、零售及娛樂等設施,考慮活化二級歷史建築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的可能性,令其成為有餐飲及其他景點的活動樞紐。
1997年6月制定的《保護海港條例》,於2004年及2008年分別有相關法庭判決。當局去年提出擬修訂《條例》時形容,填海高門檻兼無差別涵蓋所有工程,所有項目皆預設「不可填海推定」,並需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當局的修例擬設「簡化程序」,其中包括豁免16項海港工程包括海濱長廊、行人板道、碼頭等,目標在2024年向立法會提交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