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男女被指於2019年9月至12月,透過銀行及支付工具帳戶洗黑錢逾167萬元,當中有存款備注為「光復香港」,而二人對話提及「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群組,又提及買平治汽車和商量去旅行。兩人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6項洗黑錢罪,涉5罪的男被告囚32個月。涉1罪的女被告今(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法官鄧少雄早前指,女被告在男被告唆擺下犯案,案發時患思覺失調、智商較低,故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鄧官考慮到報告正面、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決定判被告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兩名被告李敏聰(31歲)及袁慧雯(27歲),早前分別承認5項及1項洗黑錢罪,其餘3項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其中女被告為控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後,男被告改為認罪。
官: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