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事隔22年,《基本法》23條立法捲土重來。政府上周公布23條的立法諮詢文件,指經歷2014年「佔中」、2016年「旺角暴動」及2019年「黑暴」等,香港的國安風險起了急劇變化,有必要盡快立法防範。諮詢文件規管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等行為,並新增「境外干預」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等罪行。
究竟當年立法的爭議是什麼?22年過去,23條立法有什麼不同了?當時曾經反對的人,如今又怎樣看這條法例?《獨媒》訪問了當年同為「23條關注組」成員的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及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湯家驊指,2003年時香港是「一個完全無國家安全威脅的環境」,政府卻「霸王硬上弓」推動立法,令很多人不滿;惟現在國安風險大增,社會對是否制定國安法已是「毋庸置疑」。他亦強調比起其他國家,香港立法內容是「嚴謹咗、狹窄咗、清晰咗」,認為本港獨立的司法體系能產生制衡,是否民主社會與應否立法沒有關係。
【獨媒報導】效力美職球隊國際邁阿密的阿根廷球王美斯,早前隨隊來港比賽沒有落場,引起爭議。國際邁阿密今晚在日本與神戶勝利船進行比賽,美斯則後備上陣。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獨媒》查詢時表示,球隊教練日前指美斯因傷不能出賽,三日後在日本卻活躍自如上陣,並在球場上作了不短時間的激烈運動,香港市民都有著不少疑問,希望主辦方及球隊能向香港市民作合理解釋。
【獨媒報導】國際邁阿密早前來港進行表演賽,阿根廷球王美斯因傷未有上陣,掀起爭議。球隊今晚在日本與神戶勝利船進行另一場賽事,美斯後備上陣。體育、文化、演藝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表示,看到美斯在日本上陣,再想起香港球迷的失落,及對方全程黑口黑面、迴避合照,「真的十分難受」,認為國際邁阿密是在香港球迷傷口撒鹽,要求對方、班主碧咸、美斯及主辦單位Tatler Asia給公眾一個交代。
在國際邁阿密轉往日本後,本港傳媒連日報導球隊情況,美斯昨日便先出席賽前記者會,然後參與球隊訓練,今晚再後備登場,連同補時共上陣34分鐘。霍啟剛今晚再次在社交網站發文,稱在看了傳媒的報導後,腦海有太多疑問,而且更加憤怒。
【獨媒報導】阿根廷球王美斯周日(4日)在港不上場引起逾萬香港大球場的球迷狂噓,更引起不少專程來的港的內地旅客不滿,有內地人更發起抵制美斯3月中隨阿根廷到中國踢友誼賽,表示「只歡迎阿根廷球隊,不過,梅西(美斯)就不用來了」。正身在日本與日職球隊神戶勝利船進行表演賽的美斯,其內地微博晚上發文稱很遺憾因為腹股溝有傷沒能在香港站的友誼賽中出場,又指傷處發腫並有痛感,希望有機會回來為香港球迷傾力比賽。
阿根廷國家隊早前宣佈將於3月18至26日到訪中國,分別在杭州及北京友賽尼日利亞及科特迪瓦,但在「美斯不上場」風波後,不少內地網民在微博上均表示要抵制美斯。現身處日本的美斯,其官方微博晚上發文,文中再次為未有在港上場解畫。
該帖文標示發布於四川,微博在前年4月更改規定,帖文會顯示帳戶IP的位置,如在內地發文會顯示省份或地區,如在國外則會顯示國家,用戶無法關閉該項功能。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就2019年七一佔領立法會提問,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在事後指示陳沛敏報導年輕人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又要求把「這些 sentiment 擴大擴散,瀰漫成為市民共識」。陳表示黎落指示之後,「我哋就好似要帶住動機去採訪呢件事」,而她最後有落實黎的指示。訊息紀錄又顯示,黎曾提議陳刊登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的文章,或採訪他就事件的觀點。
雙方續討論「逆權」英文翻譯 最終採用「反威權主義」意思
有關昨日陳沛敏提到的「逆權」英文翻譯問題,控方甫開庭便告知法庭,控方認為「逆權」譯作「anti-authority」較合適,但辯方則認為「anti-tyranny」較合適。
【獨媒報導】美職球隊國際邁阿密訪港,球王美斯未有上場,有球迷要求主辦單位Tatler Asia「回水」,亦有市民向消委會投訴。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市民如欲就今次賽事向主辦單位作出追討,相信區議員可以作出協助:「我相信我哋嘅區議員亦都會好似處理其他嘅求助個案一樣,都係會協助我哋嘅市民呢,去處理相關程序呢,同埋為市民討回公道。」
麥美娟今日中午出席一個活動後見記者,被問到區議員是否有收到市民就國際邁阿密表演賽,美斯不出場的「求助」,區議員會否集合所有求助,向主辦單位跟進。麥美娟表示,區議員其中一項職能是接受市民投訴、作出轉介,及協助處理遇到的相關問題。
在「完善」地區治理後,區議員的職能有增無減,處理市民求助仍屬重要一環。麥美娟亦表示,相信區議員可以為市民處理今次追討,如同其他求助個案一樣:「所以無論係關於美斯嗰個球賽裡面,如果有市民佢哋係想要做一啲追討,而佢哋向區議員求助嘅話呢,我相信我哋嘅區議員亦都會好似處理其他嘅求助個案一樣,都係會協助我哋嘅市民呢,去處理相關程序呢,同埋為市民討回公道。」
【獨媒報導】一名53歲保安員涉於2020年12月,在林卓廷 Facebook 一則談及黎智英遭檢控的帖文留言,稱「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被告否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後罪成,今(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5個月。法官李慶年指,留言在不足36小時的短時間內刪除,無進一步激化網民,傳播力亦被終止。他指雖然被告無具體計劃如何行事,留言可能無即時產生襲擊警方的行為,但當時正值紛亂時期,各平台有不同「以暴易暴」主張,「這些暴力的鼓吹,一點都不能多,一點都不能讓它蔓延。」李官考慮到被告在調查期間合作,故酌情減刑一個月。
報稱保安員的被告周健國(案發時51歲,現年53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被告 周健國
辯方指被告患適應障礙症 冀法庭判社會服務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