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網民日前在社交網站表示,在旺角信和中心漫畫店集中地無法買得BL(Boys' Love )漫畫,引起熱列討論。有漫畫店主向《獨媒》表示,有未成年的學生購買書籍後帶回學校被發現,校方通知警方,該書送審後被評為第三類物品,向任何人發布即屬違法。警方上周五(12月22日)到信和中心,逐間漫畫店搜查,並「建議」不應出售BL漫畫。警方回覆《獨媒》表示,當警方接獲任何投訴,定必依法調查。若然發現有違法行為,定將果斷執法。(新增回應)司法機構回覆則稱不評論個別個案。
本周四(12月28日)有網民於社交平台轉載信和其中一間漫畫店的訊息截圖,稱「信和漫畫店似乎收起晒BL,唔賣得」,而該截圖顯示店主稱「因為政府說我們不能再賣BL了,所以沒辦法再拿貨了,只能退錢,抱歉。」其後亦有網民於帖文下解釋事件來龍去脈,稱「上星期去信和雲起買漫畫,見到漫畫店有人來查或投訴,之後聽到漫畫店嘅人講有個學生拎咗本BL漫返學校俾人捉到,唔知老師定家長就去淫審處投訴,漫畫店話入面其實打晒格,但投訴嘅人都話唔得,所以佢哋就退晒啲BL漫畫唔再賣。」
【獨媒報導】剛過去的12.10區議會換屆投票,政府以舖天蓋地方式宣傳「齊投票」,結果投票率僅27.54%,更發生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死機」事件。根據政府今日刊憲的採購合約,負責為選管會提供行政支援的選舉事務處,就區議會選舉在11月批出4張合約,合共花費約2,739萬元,其中771萬用於購買臨時寬頻網絡服務,另外逾1,000萬用於票站及後勤補給站的物資運送,包括家具、設備及投票箱等。該筆支出是暫時首筆公布的選舉開支。
政制局區選紛繽日「暫未有準確開支數字」
【獨媒報導】被控分裂國家等罪,被判囚43個月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貼文透露,今年6月出獄後須接受懲教署1年監管令,懲教署疑不准他在「黃店」工作,又要求他簽署修訂版監管令,禁止他公開發言和接受媒體訪。負責更生管理的懲教署副署長梁建業下午見記者交代事件,他嚴肅譴責鍾翰林違反監管令,又呼籲鍾「回頭是岸」,為自己行為負責,「盡快返嚟香港」。署方已發出召回令要求鍾再被羈押,亦聯絡其他執法部門通緝他。
對於向鍾翰林施加工作限制,梁建業稱受監管者必須從事署方「認可工作」,若認為某工作或令鍾重犯國安法罪行,「一定會限制」,梁又稱當時其他「輔導機構」有向鍾提供兼職工作,鍾當時「接受」。對於鍾翰林指被警方國安處以「線人費」利誘,又被要求在國安陪同下前往內地「旅遊」,梁建業稱「從來無聽過」,其他政府部門向鍾說什麼,他不作評論。

懲教署副署長 梁建業
【獨媒報導】發展局昨日(12月28日)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的修訂換地安排,原安排下,發展商需擁有100%的土地,才可申請原址換地。不過在「加強版」下,可換地範圍由私人住宅及商業發展擴展至產業用地及私營社會或福利設施用地,門檻亦下調至90%,局方稱餘下土地政府會考慮收回並批予申請人作統一發展。
政府將引用《收地土地條例》代發展商收地
發展局昨日在未有舉行記者會下、僅發稿公布「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修訂「北部都會區」原址換地安排,影響的新發展局包括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厦村。該模式下,政府雖然原則上會收回所有規劃作發展用途的私人土地,但容許土地業權人在符合條件下申請原址換地發展,免卻政府收回、清理和平整土地以及日後土地招標工作。
局方的「優化」安排包括將換地適用範圍由私人住宅及商業發展,擴展至包括產業用地及私營社會或福利設施用地。門檻方面,擁有的土地亦下調至九成,政府會考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餘下的少數第三方土地,並批予申請人作統一發展。此外,發展局稱為加快提供公共設施以服務新發展區居民,在若干情況下政府會透過扣減地價,要求換地申請人建造相關設施。
【獨媒報導】目前由香港藝穗節有限公司營運、位於中環下亞厘畢道二號南座處所的藝穗會,租約於明年3月31日到期。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今年8月進行招標,並加入國安條款,以及要求營運者加強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賦予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定位等。政府昨日公布藝穗會獲續租三年,藝穗會則表示已邀得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太太梁唐青儀及指揮家麥家樂加入董事會,指兩人「在文化和創意產業領域擁有豐富的藝術管理經驗,且對推動香港藝術發展有著濃厚使命感,在業內一直深受尊敬」。
現時由藝穗會營運的建築物為舊牛奶公司的冷藏庫,建於1890年,屬政府的產業,位於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2號南座,2009年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冷藏庫曾進行大型翻新工程。
政府昨日(12月28日)公布,就藝穗會現址的遴選中,共收到6份建議書,評審委員會經考慮後,決定接納藝穗會續租三年,新租期由2024年4月1日起。當局稱根據該公司的計劃,將繼續營運藝穗會,並推出一系列以藝術科技、跨界別表演及中華文化藝術為主題的嶄新節目,並計劃令藝穗會繼續成為中環及全港具標誌性的文化藝術地標,以展示香港作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
文:舒詠晨
梅艷芳人如其名,寒梅冷艷暗芬芳。然而,梅艷芳也是熾熱的,如懸在海天一片滿懷倦間的夕陽,灼灼粼光,將欲來的夜燒得一片赤紅,永垂不落。
她走得早,卻活得久。二十年過去,人們給她的封號多如繁星:「百變天后」、「舞台巨星」、「香港女兒」... 她四十年的人生,高潮迭起,比劇本更戲劇,比小說更引人入勝,讀來這麼激盪人心。她像神話裡的英雄,黑暗中披荊斬棘勇往直前,為所愛的事地人皆從一而終。然而,仔細翻過一頁又一頁,她的故事又是這麼轉折複雜,每一步都似是在矛盾中舉步,在衝突中掙扎。
舞台上,她艷麗無雙顛倒眾生,男裝女相層出不窮,鑲滿閃石珠管的華衣,婀娜窈窕娉婷的旗袍,披過無垢白紗,也穿過透視高叉。她的璀璨,折射自香港最紙醉金迷年代的光芒。她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出道短短三、四年,和形象設計師劉培基攜手革新香港流行歌星唱片要有 image、演唱會要聲色藝俱全的標準。在她之前,女歌手的風格各人一款,無需張張唱片變身,站在台上斯斯文文正正經經唱歌就好。梅艷芳呢?她剪了短髮、架起黑超,一件厚墊膊大褸,囂張地邊走邊唱「夜會令禁忌分解」,但大眾沒有問「why why tell me why」,一夜之間一街都是「壞女孩」,儘管衛道之士把她的歌禁了又禁。
【獨媒報導】前港足守門員高志超與他擔任副主席的東區體育會,被指以政府未撥款為由拖欠教練費,遭足球教練李旭初入稟追討約共9.2萬元薪金及雜費。案件今(29日)於小額錢債審裁處作簡短提訊,但申索方及被告方均沒有到庭。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宗案件同樣押後至明年7月22日再提訊。
3份申索書的申索人為李旭初,被告人分別為:東區體育會有限公司,以及高志超。

前港足守門員、東區體育會副主席 高志超(資料圖片)
據申索書指,由2021年7月起至2022年6月,東區體育會有限公司及高志超以政府並未撥款為由,一直拖欠教練費用。李旭初於青超(東區超級青年聯賽)擔任主教練、助理教練及守門員教練的費用總數為9.4萬元,李旭初曾在2022年6月11日收款約3萬元,現追討餘款約6.4萬元。
另一申索書指,李另追討同一時期於東區體育會甲組足球隊的38課助教費,數目逾1.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