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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穗會中環現址招標增國安條款 「即將出現」不利國安行為可即時斷約

藝穗會中環現址招標增國安條款 「即將出現」不利國安行為可即時斷約

【獨媒報導】藝穗會中環會址將於明年4月約滿,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今日公開招標,邀請非牟利營運者提交建議書,營運及發展上址作文化藝術用途,合約為期3年。局方在說明書指發展須配合政府政策,包配加強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賦予香港的文化藝術中心定位,強調政府有權以申請者可能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為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香港的公眾利益,而取消其申請資格。即使相關行為未發生,當政府合理地認為情況「即將出現」,都可以即時終止服務協議。

政府就藝穗會會址招標 合約為期3年

現時由藝穗會營運的建築物為舊牛奶公司的冷藏庫,建於1890年,屬政府的產業,位於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2號南座,並於2009年列為一級歷史建築物,冷藏庫曾進行大型翻新工程,以成為當代藝術場所,政府與藝穗會的合約將於明年3月31日約滿。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今日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建議書,由明年4月1日起營運及發展建築物的部分地庫、地下全層、一樓及天台作文化藝術用途,合約為期3年。所有非牟利營運者,包括現時的營運者藝穗會亦可提交建議書。截止申請日期為10月20日下午5時30分。

發展須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

根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公布的徵求建議書的說明書,藝穗會現址的發展須配合政府的文化藝術政策,包括加強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綱要》中賦予香港的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定位。局方指有意利用處所滿足文藝界對表演及展覽場地的需要,尤其是中小型藝團及藝術家舉辦小規模活動的需要,以應對文藝界場地供不應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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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標準啟動DQ 3項與國安有關

局方強調,政府有權利以申請者曾經、 正在或有理由相信申請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導致或構成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活動為由, 或為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香港的公眾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取消申請者資格。

說明書亦列明營運者須遵守所有香港法例和規例,包括《港區國安法》,並不得作出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政府合理地認為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

另外,政府若認為營運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構成或導致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香港的公眾利益、公眾道德、公眾秩序或公眾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或者認為繼續僱用營運者,或繼續履行合約不利於國家安全,都可以即時終止服務協議。即使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未出現,政府同樣可以在合理地認為相關情況「即將出現」時,即時終止服務協議。

藝穗會董事稱將加入內地藝術元素 望可加分續租

藝穗會董事會代理主席陳燿璋早前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正爭取續租3年,曾與文體旅局接洽數次,惟當局仍決定公開招標,他指了解到香港已回歸多年,考慮加入更多東南亞及內地的前衞藝術元素,指內地藝術非如大家想像「好中式」及「親中」,期望能「加分」爭取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