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國旗象徵國家的尊嚴,有熱心市民在去年國慶後發現在深水埗私人大廈外懸掛的國旗及區旗已褪色及破損,遂透過1823投訴,不過投訴輾轉有民政事務總署、行政署、屋宇署、食環署、、警方共5個部門經手,不過全部稱沒有權責。該市民最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近日發表全面調查報告,最終指針等行政署的投訴部分成立,指行政署在制定處理國旗區旗的《規定》時,沒有就不涉國慶活動、在私人地方懸掛、不涉刑事成分的破損旗幟設立安排,認為情況「並不理想」。
該宗投訴發生在2022年10月6日,投訴人發現一幢私人大廈外牆懸掛的國旗及區旗已褪色及破損,但無人處理,於是在1823網上表格作出投訴。個案然後經歷漫長「旅程」,1823首先將投訴轉交民政事務總署,再分到深水埗民政事務處跟進,在10月14日,深水埗民政處回覆1823,指「管理國旗及區旗的展示及使用,不屬民政總署的職責範圍」,派出第一道「閉門羹」。
民政處接「回頭」個案 電郵轉交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