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與同性伴侶在外國結婚,不被港府承認婚姻關係提出終極上訴,終院判下判辭裁定部分勝訴,並指政府未有為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確立替代框架,違反《人權法案》,暫緩有關命令兩年,讓政府履行義務。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於法庭認為政府需要制訂替代框架感到「少少詫異」,又指判詞很多地方含糊,如未有提及替代框架要如何做到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他提到,同性伴侶申請公屋時,要考慮應否享有不同於單身人士的對待、是否在海外結婚或自稱伴侶便可以一起申請公屋等,認為事情不容易解決,又指如框架出爐後如未能符合《公約》,相信會再觸發司法覆核。
稱判詞模糊 未有提及制訂框架具體做法
湯家驊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對於有3比2法官認為政府需要制訂替代框架感到「少少詫異」,但判詞很多地方都含糊,如未有提到替代框架要做到哪個層面才是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中的定義,認為事情不容易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