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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著政府訂同性伴侶關係框架 湯家驊:感詫異、事情不易解決

終院著政府訂同性伴侶關係框架 湯家驊:感詫異、事情不易解決

【獨媒報導】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與同性伴侶在外國結婚,不被港府承認婚姻關係提出終極上訴,終院判下判辭裁定部分勝訴,並指政府未有為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確立替代框架,違反《人權法案》,暫緩有關命令兩年,讓政府履行義務。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於法庭認為政府需要制訂替代框架感到「少少詫異」,又指判詞很多地方含糊,如未有提及替代框架要如何做到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他提到,同性伴侶申請公屋時,要考慮應否享有不同於單身人士的對待、是否在海外結婚或自稱伴侶便可以一起申請公屋等,認為事情不容易解決,又指如框架出爐後如未能符合《公約》,相信會再觸發司法覆核。

稱判詞模糊 未有提及制訂框架具體做法

湯家驊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對於有3比2法官認為政府需要制訂替代框架感到「少少詫異」,但判詞很多地方都含糊,如未有提到替代框架要做到哪個層面才是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中的定義,認為事情不容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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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資料圖片)

他指,制訂框架時不同社會政策都有不同考慮,例如同性伴侶申請公屋時,他們是否應該享有不同於單身人士的對待;他們是否只要在海外結婚,抑或自稱伴侶就可以一起申請公屋,而異性伴侶是否又可以一同申請等。他認為政府在制訂代替框架時將會遇到不同困難,如框架出爐後未能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相信會觸發司法覆核。

湯家驊指,《國際人權公約》下的自由和權利不是絕對,《人權法案》下亦有「走盞」空間,可以因應不同地方、社會環境及背景歷史有不同程度的演繹,認為如何制訂框架將會有頗大爭議。

婚姻平權協會望緊急醫療指示、財務分配及繼承遺產得以釐定

婚姻平權協會梁苡珊在同一節目形容有關裁決是一個里程碑,讓香港同志婚姻行前「好大步」。

梁苡珊表示,同性伴侶沒有婚姻關係下,伴侶不能為其另一半作出緊急醫療指示,財務分配及繼承遺產上亦未有相關權利,希望政府制訂代替框假時能釐定該些權利,繼而再考慮同性伴侶的結婚條件,如甚麼歲數可以結婚、伴侶背景及離婚程序等。她亦希望政府讓社會有更多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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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建制派不同意同性伴侶可以領養兒童。梁苡珊稱,未見法庭不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兒童,又指過往有數據顯示同性家庭領養的小朋友與一般家庭領養的小朋友,其心理質素及成長沒有差異,認為社會要多討論釋除有關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