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餅店前女店員,指工作期間扭傷腰背後放病假,復工後被要求換烤盤等勞動工作,約一星期後遭僱主無理解僱。平機會今(27日)代她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公司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要求對方就其情感損失及收入損失賠償21.4萬元,以及作出書面道歉。
申索人為李思穎,由平等機會委員會代表。三名被控告的答辯人為:冠僑飲食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譚啟榮(公司董事及總經理)及盧劍龍(總廚)。
申索人稱工傷後患急性腰痛 上司指放病假會扣薪金
據入稟狀指,申索人事發時23歲,她於2020年11月起在旺角「北海道牛乳蛋糕」餅店任職店務員,並為譚及盧的下屬。於2022年1月22日,申索人在工作期間搬運餅盒紙箱時扭傷背部,被診斷患上急性下腰痛,符合《殘疾歧視條例》第2條對「殘疾人士」的定義。她獲發3天病假,並將醫生證明書給予上司盧劍龍。對方卻問她可否翌日上班,又指若放病假會扣薪金及福利。
申索人曾表示會就工傷索償
其後申索人再求醫,亦獲發3天病假,並向上司提及醫生指其傷患可能是長期站立和搬重物所致,申索人表示可能會提出工傷補償申索,但上司質疑醫生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