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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展緯向勞工處舉報 稱簽約時要求副本被拒 清潔外判商被罰款二千

程展緯向勞工處舉報 稱簽約時要求副本被拒 清潔外判商被罰款二千

【獨媒報導】去年9月入職港鐵外判清潔工的程展緯,向勞工處投訴簽約時未獲發合約副本。該外判公司被控違反《僱傭條例》,早前裁定罪成,罰款二千元。程展緯嘆,基層工友不獲發工作合約副本的情況普遍,但提告的過程不容易,一般工友難以應付;他又指罰款欠缺阻嚇性,質疑「條法例其實係咪work呢?」

簽約時欲拍攝條款被拒 公司稱索取合約需申請

程展緯指,去年與永順清潔公司簽約時,上司不准他拍攝合約,亦沒有給他副本。程之後多次要求取得合約副本,惟公司指他需填表格申請才能獲得。程去年年尾到勞工處投訴後,處方控告永順清潔違反《僱傭條例》,永順清潔今月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罰款二千元。

程展緯指,永順要求員工填表才能獲合約的做法,本身已經犯法,因《僱傭條例》訂明,僱主如與僱員訂立書面合約,必須將合約副本予僱員參考及保存。他又指,自己是主動詢問上司後才獲得該表格,而且填寫後公司仍遲遲未提供副本,直到他向勞工處舉報事件,他和同事才獲得合約副本。

螢幕快照 2022-07-24 上午11.34.44

嘆提告過程艱難 案例少反映法例未必work

程提到,不少工友和自己一樣,不獲發合約副本,惟勞工處似乎沒權主動調查,若非自己知道法例規定,主動向處方舉報和花兩天落口供,否則「唔會告得入」。他質疑法例成效,指一般工友不會像他般願意花時間和精力舉報僱主,多年來只有數宗檢控案例:「(檢控成功)呢件事要發生,好難囉」、「條法例其實係咪work呢?」

不過他指,即使罰款欠缺阻嚇性,判決亦有助改善公司態度,如現時公司會為所有工友提供合約,「啲嘢做得好齊」,若員工確診亦會上報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