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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 控方稱公司放棄出庭權利 5.3區院訊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 控方稱公司放棄出庭權利 5.3區院訊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今(13日)於西九龍法院轉介至區域法院。《立場》公司自首度提堂至今已沒有代表出庭,控方表示已向該公司送達出庭通知及文件,惟該公司自動放棄出庭權利,鍾沛權及林紹桐亦拒絕代表公司出庭。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信納文件已送達該公司,應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5月3日再訊,期間二人須繼續還柙。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伍淑娟。前天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的前《立場》博客、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及多名前《立場》員工包括記協主席陳朗昇亦有到庭旁聽,公眾席爆滿。

案件去年12月30日首度提堂,押後至2月25日再訊,惟鍾沛權及林紹桐因懲教「鎖倉」檢疫安排未有到庭。兩人事隔逾3個月再於法庭露面,二人均身穿襯衣,精神不錯,與旁聽人士互相揮手。林紹桐面露笑意,不住望向旁聽席,一度做出心形動作。

控方稱已送達文件 首被告自動放棄出庭權利

首被告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自首次提堂已沒有代表出庭應訊。控方表示,該公司至今仍在公司登記名冊上,餘下一名董事蔡東豪,註冊地址維持不變。該公司租約於4月尾到期,業主4月4日曾和該公司的行政主任(administration officer)通電話,要求其在4月28日前遷出和交回大門密碼。

控方指,警方4月6日曾將通知被告出庭的文件放進單位鐵閘,及蔡東豪登記地址的信箱內,並於4月12日將轉介文件的光碟放到公司單位鐵閘內,其時發現上次發送的出庭通知已消失。

《立場》公司另由兩海外公司擁有 鍾沛權及林紹桐拒代表出庭

控方又指,搜查《立場》時發現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由英屬處女島(BVI)註冊的公司 Web Network Limited 全權擁有,蔡東豪、鍾沛權和余家輝三人為該公司董事,而 Web Network Limited 又由另一間 BVI 註冊公司全權擁有,蔡東豪、鍾沛權和余家輝三人亦同為該公司董事。

控方指,由於鍾沛權是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 股東之一,透過兩間海外公司擁有該公司,故4月8日將出庭通知交予鍾沛權,查詢他會否代表首被告或安排其他人代表首被告,鍾拒絕。控方亦將文件交予林紹桐,惟他亦拒絕代表首被告出庭。

負責調查案件的偵緝警員18083邱國峰(音)後確認,曾將出庭通知及與案有關的文件交予第一被告。羅德泉信納文件已送達首被告,首被告亦應知道聆訊日期。控方遂指,首被告今沒有派人出庭,是自動放棄出庭權利,申請將三被告一同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獲羅德泉批准,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3日於灣仔區域法院處理。散庭時,鍾沛權和林紹桐再與旁聽人士揮手道別。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2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4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WKCC52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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