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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限期前未賣樓 居民、遺屬盼先釐清大火責任

【宏福苑五級火】限期前未賣樓  居民、遺屬盼先釐清大火責任

(獨媒報導)宏福苑賣業權死線明天(8月31日)屆滿,政府明言不會延期,餘下業權將考慮立法收回,屆時收購價料較現時為低。當不賣業權代價越來越大,居民仍然有選擇的餘地嗎?《獨媒》訪問三名限期前未賣樓的居民,當中有遺屬,也有三個小孩的母親,他們希望等待獨立委員會最終調查報告,釐清大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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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太在白紙上寫下心願:「延遲831死線,給予業主更多時間考慮長遠住屋,切合家庭需要!」

三孩之母歐太:非不願賣樓 但未見可行的路亦難過心理關口

「我要嘅好簡單,唔好影響我小朋友。」歐太坐在窗口旁,窗外能清楚望見宏福苑火災過後的景色。她手持著電話,與當局派出的「解說員」對話了整整一個小時:「我可以簽,但831呢個關口我一定簽唔到俾你。我簽咗俾你,我屋企嘅情況唔會轉好,我只會更加唔安穩。」

「你哋想我哋安居樂業嘅,咁你俾條路我行,我要條可行嘅路啫。」

11年前遷入宏福 因大維修關注屋苑管理

歐太現時暫住的過渡屋,客廳窗口正對著宏福苑,遙望已能清楚看到大廈牆壁被火燒過後燻黑的痕跡。歐太不抗拒望著屋苑,這裡是她很喜歡的地方,是她和丈夫在11年前一手一腳建立的家。

歐太本身是大埔人。她自讀幼稚園起,一直在區內居住、成長,她形容自己「整個生活都在大埔」。結婚後,她和丈夫抽中「白居二」,決定在大埔買樓。花了半年時間,他們看中宏泰閣一個約480呎的單位,再買入、裝修,建立自己的家。單位位於低層,但景色開揚,歐太說一家人都很喜歡,原本打算長住,直至小朋友長大 。

那是11年前,歐太當時只有一個兒子。來到今日,她已是三個兒子的母親,由一家三口變成一家五口,還多了一名工人姐姐。

除了全職媽媽的身份,歐太還曾經是宏福苑第12屆法團管委會委員,亦即街坊口中的「新法團」。最初搬入宏福苑時,她因忙於照顧家庭,沒太留意屋苑的管理問題,連八座大樓的名字也分不清楚。直至兩年前,大維修的「天價」引起街坊熱議,她開始留意相關資訊、出席解說會,並因想參與屋苑事務,參選成為法團委員。


歐太原本所住單位在火災前模樣照片。(圖由受訪者提供)

全屋燒毁 幸全家平安、獲區內過渡屋

火災之中,宏泰閣是死傷最嚴重的大廈,共有82人罹難。幸運的是,歐太一家人和工人姐姐在事發時都不在家,避過一劫。歐太憶述,最初收到起火訊息時,她正在兒子的學校參加活動。校方得悉宏福苑出事後,反應很快,向歐太表示可以幫忙照顧小朋友。於是,歐太趕回宏福苑,並留在現場聯絡和協助街坊。

歐太剛回到宏福苑時,只有兩棟樓起火,封鎖線位於屋苑的中央公園。起初,她還算冷靜,以為一、兩天後就可以回家。但站了五分鐘、十分鐘,看著封鎖線不斷推後,她開始意識到,這不是一件容易處理的事。

當晚,歐太請工人姐姐先帶兒子到外家暫住,她和丈夫則繼續留在屋苑附近。兩、三日後,火終於救熄,但許多街坊也意識到,短時間內都沒有機會回家了。歐太的丈夫馬上申請大埔區內的過渡性房屋,原本獲回覆說已經滿額,幸好最後仍獲派後補單位,足夠全家人繼續同住。

歐太自言是幸運的。家中無人傷亡之餘,搬進過渡屋後也獲各大NGO伸出援手,申請到不同的傢俬和電器。花了一個多月佈置,這個暫時居所終於有點家的感覺,歐太告訴小朋友,生活還是要過,只要跟著爸爸媽媽,那處就是他們的家:「人在家在,只希望小朋友覺得同我哋一齊時,佢哋唔需要擔心。」


搬進過渡屋8個月後,過渡屋的單位由「清水樓」變為似模似樣。牆上貼了全家福照片,收納櫃上擺滿零食,小孩的床上也堆滿公仔。


歐太原本所住的單位在火災後total loss,她的小孩形容自己「失去了過去」。(圖由受訪者提供)

小孩心理受創 大埔安置減傷害

歐太說,在事發後初期,大家都忙於重新適應生活,情緒反而較為平穩。但兩三個月後,一家人稍稍安頓下來後,歐太見到小朋友的情緒開始出現,試過半夜害怕得尖叫,或者故作輕鬆以免父母擔心,種種表現都令她和丈夫很心痛。

同一時間,政府發出問卷,稱想了解業主對長遠安置的初步意願。歐太當時回答,無論是原址重建、原區重建抑或鄰近地區,都願意考慮。

她解釋,自己和兒子的生活圈子一直圍繞著大埔,所以火災發生後,一家人不希望也沒想過搬離大埔:「我唔想小朋友經歷一件心理創傷咁大嘅事之後,同佢講『我哋要搬離呢一區』,搬離一個佢覺得熟悉、安全感嘅學校⋯⋯遇到火災後,個心已經好擔憂、好驚,如果我再話佢聽要重新適應一樣新嘅嘢,就唔止適應新嘅住屋環境,要適應新嘅學校、新嘅社區、新嘅交通、新嘅環境,我覺得對佢哋嘅成長影響好大。」

火災發生時,三名兒子尚在讀小學。歐太提到,她最初覺得不應把太多決定加諸在小孩身上,而是交由大人思考;但後來兒子在網上讀到有關宏福苑的新聞,會主動問父母未來的住屋安排為何,也會說:「我唔想搬去第二區,我唔想冇咗我嘅學校同朋友,我想住返喺大埔。」

「佢哋自己講到嘅時候,我哋就覺得,好,以呢個為而家前進嘅目標。」


事發後,歐太和丈夫一方面忙於安頓新居,另一方面靠著學校老師、社工和臨床心理學家的協助,了解小朋友的想法。

6月未簽信 最後期限將至感壓力

不過,隨著政府公佈問卷結果、表示原區安置只有頌雅路西方案,歐太感到愕然和些許擔心。「我答應過小朋友,會喺大埔搵到合適居所,我係咪真係做到?」

頌雅路西鄰近富亨邨,原擬用作興建公屋,但因宏福苑火災一事,被改劃為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歐太認為,頌雅路西方案雖能滿足她家庭對單位面積的需求,但該處的交通配套仍屬未知之數,而且要等待至2029至2030年才能入伙,令她感到擔憂。

歐太認為,賣樓換取安置方案的決定會影響全家人的將來,必須小心謹慎。6月30日,業主迎來第一個《接受收購建議信》的遞交期限,歐太沒有交信,因為一家人不打算搬到其他地區,「樓換樓」方案不適合她的家庭需要。她慶幸,丈夫和她想法一致:「我唔係要搞咩對抗,唔係想製造任何麻煩,只係想喺搵到合適我哋屋企需要嘅情況下,先簽呢份收購協議 。」

她亦留意到,有些街坊簽信後才知道,火險索償權會隨業權一併售予政府,亦要放棄屋裡財物。這些問題反而令她鬆一口氣:「我有多啲時間去睇清楚啲條款,我覺得我為屋企做咗正確嘅決定。」

不過,隨著8月31日將至,政府表明不會延遲第二個收購期限,逾期交信會視為放棄政府方案。8月中起,解說員積極接觸歐太,朋友也問她為何仍不簽信,歐太坦承壓力越來越大:「邊一個選擇先係啱,邊一個先係我屋企需要嘅選擇?而家步伐反而越來越沉重,因為每一樣嘢都關鍵到將來。」

「我當然知道宏福苑呢件事係不可逆轉,但我都想做一個負責任嘅決定,而家係壓力同deadline去逼我決定,唔係我諗清想楚去做嘅一個決定。」

心理關口難過 盼先釐清真相與責任

「到我死嗰一日,呢件事對我嚟講都係人生中最重要、最放唔低嘅一件事。」

歐太很清楚,賣樓是遲早的事。但除了因為現有方案不合適,另一令她無法落筆簽名的原因是心理關口。她說,理性上知道必須搬離宏福苑,但情感上仍會被它牽引著。無論在家中抑或外出,她和丈夫的話題都離不開賣樓、將來、安置,兩人像被困住了,身心都覺得疲累。

「其實我想同其他街坊一樣,好想件事早啲完結,只係心理上真係唔容易做決定。驗樓報告我冇得睇,調查報告我冇得睇,然後你話我知棟樓已返經唔到去⋯⋯經歷咗一個咁大嘅創傷,我需要少少時間去療癒呢個永遠磨滅唔到嘅傷口。」

對歐太來說,怎樣才能跨過心理關口?她覺得,至少要等到獨委會的調查報告出爐,白紙黑字紀錄宏福苑發生過的事:「因為呢件事係關乎將來其他屋苑點樣去處理大維修同佢哋嘅管理。」有了調查報告,她覺得至少可以清楚悲劇的成因和釐清責任:「(調查報告)係我而家最需要嘅公道同事實,有咗呢件事,我再去簽《買賣協議》。」

「豁出去」不賣樓 宏盛閣何小姐:辛辛苦苦供樓,而家唾手可得

同樣目前不賣樓的,還有宏盛閣居民何小姐。走進何小姐現居的過渡性房屋,見到一袋袋上樓收拾的物件堆放在客廳,她說這裡只是暫住的地方,「拆得嚟都唔知放邊」。年輕時獨力供樓18年,原本終於可以享受退休生活,現在卻流離失所,未來的路如何走?何小姐說「完全冇」掙扎是否賣樓,原因很直接:「我自己咁辛苦20幾歲供完層樓,諗住安安樂樂過埋唔知幾多年,而家個政府唾手可得,一個唔該攞咗去,我唔覺得應該要俾佢,會唔甘心。」

過渡屋正對家園 窗邊遙望感無奈

今年61歲的何小姐1991年購入宏福苑二手居屋,20來歲的她獨力供樓18年,媽媽住老人院後,她就獨居宏福苑。何小姐說以前住市區,搬入宏福苑後喜歡上那裡的寧靜,「出返市區會覺得好嘈」。她為了照顧媽媽,過往都沒有打算搬家,慢慢與宏福苑建立了感情。何小姐去年剛退休,她裝修好單位,原本打算悠閒過生活,但一場大火令安穩生活不再。

災後何小姐住在大埔過渡性房屋策誠軒,屋內放滿上樓帶回來的多啦A夢公仔,熏黑的大多已丟棄,也有些公仔是災後朋友新買給她。由於不知道可以住到何時,她上樓收拾的一袋袋物件堆放在客廳,她說不想處理:「呢間屋又唔係我,拆得嚟都唔知放邊」,就算有些生活用品想購買,她也會告訴自己:「間屋都唔係我嘅,唔需要買啦」。

過渡屋的單位看到宏福苑,何小姐一開始覺得抗拒,會想起大火當日情境,現在已習慣,有時還會站在窗邊遙望家園,感覺無奈:「望住自己間屋喺度,但係你又返唔到去」。何小姐常常步行出大埔市中心,路過宏福苑時,總會忍不住停下看看、拍照,也會坐在廣福休憩處凝望家園。

這大半年來適應如何?何小姐說「我淨係覺得呢個唔係我屋企,日日返嚟好似遊緊魂,係暫住嘅地方。」加上住在過渡屋沒有簽署長租,感覺「爭在佢幾時通知你走」。她說以往凌晨3時前會睡覺,但火災後凌晨4、5點才能入睡。上樓後失眠情況再惡化,她說不眠的晚上,總是在想為何沒辦法回家,「諗緊點解政府會搞到咁」。

辛苦供樓20年 政府唾手可得感不甘

收到《收購建議信》時,何小姐沒有仔細閱讀,「唔想睇,佢哋寄嚟啲嘢都唔想睇」,她說「完全冇」掙扎是否賣樓,也沒怎麼搭理解說員,原因很直接:「我自己咁辛苦20幾歲供層樓,諗住安安樂樂過埋唔知幾多年,而家個政府唾手可得,一個唔該攞咗去,我唔覺得應該要俾佢,會唔甘心。」她批評補償金額不足購買相若大小單位,自己退休亦不可能再供樓,「錢唔係唔重要,而係根本唔足夠你買樓」。

就算政府指會立法,屆時收購價會比現在低,何小姐仍決定不賣樓。她指會「放長雙眼」看政府如何立法,屆時不會妥協,「我想睇吓佢點立法,睇吓佢搞到香港社會點。你咪由得我喺度,我睇你幾時拆」。她批評政府至今連驗樓報告都沒有公開,「完全冇合理嘅嘢講到出嚟,點解我要賣俾你」。

何小姐知道身邊街坊大多已簽署接受收購信,也知道很多人要顧及家庭,沒辦法選擇,她自己則「豁出去」,「就算最終得返我一個,都會堅持」。


何小姐上樓當日,有警員在樓下駐守留意其單位窗口有否「貼紙」。

原址重建心願不變 「呢刻冇嘢驚」

何小姐曾經多次受訪要求原址重建,她在第二次上樓時,想張貼原址重建字句遇到阻撓,她說那時有強烈感覺知道願望達成機會渺茫:「覺得間屋好似越嚟越近冇咗」。她至今仍然保留字句,但就相信下次上樓都未必有機會再張貼。

政府對原址重建態度一直強硬,一早否決安排,指要集齊100%業權困難。何小姐至今不同意說法:「之前講重建難收業權,但而家你都收到咁多業權,咁有幾難?佢係用一個威迫去做。」

感覺聲音不被聆聽,經歷多次失望後,何小姐覺得香港已不適宜長遠居住、置業:「最簡單基本法保障嘅私有產權冇咗,政府話你情我願,但而家出嚟結果係你一定要賣。」

她不知道未來該如何走,但不諱言「去到呢刻冇嘢驚,政府做到咁強硬,我諗唔到有咩驚。」


李先生跟著母親舊照,找到照片中她所在位置。


李母昔日在宏福苑附近公園鍛鍊的舊照。

憂賣樓失追究身份 遺屬李國鴻:係咪死咗人當冇嘢發生?

李國鴻的媽媽居住宏昌閣2603號單位約30年,中風後請兩名工人照顧,三人在大火中不幸罹難。李國鴻以涉事方身分參與聽證會,將追究大火責任、還死者公道放在第一位。他認為8月31日死線訂得過分倉促,雖會先遞交《收購建議信》,但心態與其他居民有點不同,他未決定會否簽署正式《買賣協議》,指要「慢慢拖吓先, 亦都有權唔簽」。他希望先等待調查報告公布:「如果賣咗比佢,我就乜嘢聲都冇得出,但係我又唔係好忿氣,我要追究嘅時候,我用咩身份去追究?」

災前關注大維修 災後聽證會作供

退休前從事裝修行業的李國鴻,災前經常參與宏福苑工程會議,發現大維修裡充斥「巧立名目」的項目收費,例如幫承建商購買安全帶、髹𨋢門和污水渠,「呢度又1000萬,嗰度又幾十萬」。他翻著百多頁大維修合約,裡面有螢光筆、紅筆標記,也有他用自己文字整理的問題,他說災後一直翻看合約,數字已經「入晒腦」。

李國鴻仍記得發現發泡膠封窗當天,剛開完工程會議回到母親家,當下已經覺得不妥:「我係覺得好有問題,如果著火點算呢?」他致電消防處投訴,詢問是否合法,職員兩週後回電表示,暫時沒有法例規管封窗物料。他亦曾向勞工處投訴工人食煙,甚至約見市建局投訴合約問題,均未獲正視。

多次發聲未能阻止災難發生,李國鴻以涉事方身分出席聽證會作供,又將合約文件、與政府交涉證據通通交給律師,希望有助獨立委員會調查,「你睇到問題咪逐條講出嚟,我梗係想將我知道嘅嘢講比佢哋聽。」

李國鴻形容,聽證會一開始聽到很多過往不知道的問題浮現,不過覺得一提到關鍵人物,例如大埔區議員黃碧嬌、舊法團主席鄧國權就「冇乜反應」,他坦言「好嬲」,不明白為何不升格委員會,運用法定傳召證人,「點解有權比你又唔用?咁重要人物點解你唔請佢上嚟?冇理由提都唔提。」

不願賣樓失追究身份 「死咗人當冇事發生?」

對李國鴻而言,他最關注誰要負上責任,而現在仍未找到真相。同一時間,政府繼續游說居民賣業權,李國鴻認為訂8月31日為死線是過分倉促,指聽證會最終調查報告原訂9月才公布,最近更延至10月底前,不解報告公布前就要居民決定,「點解唔係聽晒啲報告先決定?點解係8月31,點解唔褪後啲?你聽證會報告都褪到10月啦。我覺得好唔啱,你咁急做咩?」

李國鴻說聽證會看到很多人犯錯,包括承建商和政府,反問「係咪死咗嗰啲人係當冇嘢發生?」他續說,報告會指出誰人有錯,政府也要承擔責任,擔心賣業權後自己會失去追究身分:「如果賣咗比佢,我就乜嘢聲都冇得出,但係我又唔係好忿氣,我要追究嘅時候,我用咩身份去追究?」

他打算先遞交《收購建議信》,但未決定會否簽署正式的《買賣協議》,指要「慢慢拖下先, 亦都有權唔簽」。


李國鴻收藏的宏福苑平面圖。

批立法收樓「夾硬嚟」 原址重建最合理

政府收購的手法亦令他不滿,他認為不應該以公帑、捐款買業權,「死咗168條人命,加埋全個屋苑冇晒,但係點解保險一毫子都冇?咁買保險嚟做咩?我好質疑呢樣嘢。」

由於「冇諗過賣俾佢住」,李國鴻沒有深究政府提出的樓換樓方案,「我完全冇睇過,我收到份嘢就擗咗喺度」。不過他對收購方案也感到不滿,要補錢才能買回以前呎數,「同買樓有咩分別?」他也認為當局8月中才公布售樓說明書是不合理,「差唔多到期先話比你聽。乜嘢都答唔出,你嗌人哋點決定?」

李國鴻認為原址重建最合理,指政府以8,000元收購價購買自己的海景單位並不合理,加上很多單位損壞輕微,認為不需要拆卸所有大廈。

政府明言最終或會立法,按市價收回業權,李國鴻說「你要夾硬嚟都冇辦法,不過我咪比佢睇吓,自己點夾硬嚟囉。係咪所有嘢一唔合你心意,你就可以立法去做呢?你覺得香港仲有冇運行呢?」他說家人交他決定賣樓意向,不過兄弟姐妹會覺得「攞筆錢咪算」,但李國鴻始終認為「我嘅角度覺得,攞咗筆錢就乜嘢聲都出唔到。」


第一日聽證會結束後,李國鴻(中)與前宏福苑法團委員江祥發、另一遺屬葉家駒接受傳媒訪問。(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