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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解散」鬧爭議 中大學生報:只是停止運作

中大學生會「解散」鬧爭議 中大學生報:只是停止運作

(獨媒報導)成立至今51年的中大學生會今午宣佈解散,中大學生會架構內的《中大學生報》於晚上發表聲明,指聯席會議通過的議案只是全體代表請辭,中大學生會即時停止運作,並非解散,而會章亦無任何條文可以解散學生會。

中大學生會今午發表的聲明指,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又指在上月10日的學生會聯席會議中,已接納了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學生會解散的議案。

《中大學生報》在晚上的聲明指,理解中大學生會代表會集體辭職的決定,惟指當日聯席會議通過的議案為「聯席會議接納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中大學生會即時停止運作,議案自代表會職員會公布起生效。」根據議案,學生會只是「停止運作」而非學生會聲明中所指的「解散」。中大學生報指解散與否乃重大決策,而會章並無解散的條文,應交由全體會員投票作決定。

《中大學生報》續指,已向校方查詢學生會設施的去向,獲回應指「由於學生會已解散,之前屬學生組織的地方應交還大學」。因此,學生報認為「解散」一詞可令校方有機可乘,故應表述為「停止運作」,以證明學生會架構仍然存在,令校方沒有直接干預學生會事務的藉口。

中大校方聲明:對學生會主動解散感到遺憾

中大校方在學生會聲明公布後,指大學過去八個月一直與學生會保持溝通,建議學生會按照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進行註冊,指學生會最終決定主動解散「感到遺憾」。校方表示在過渡期間,中大學生事務處將處理由學生會負責的服務。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周保松,晚上亦在facebook表示,「聯席會議一眾學生代表,在沒有任何公開諮詢、沒有舉行全民大會,更沒有進行全民投票的情況下,將有五十一年歷史,代表所有中大同學的學生會自行解散。」他指「一個人不得不自我消滅,學生承受壓力之大可想而知,真正的責任誰屬也是顯而易見」,但認為現有會章並無可合憲解散學生會的條文,認為較適合的做法是全民投票通過,對於「剝奪了所有中大學生對共同體的生死存亡表達意見和參與投票的基本權利。」「我是真的不解。」

中大學生會第51屆幹事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馬活言在周保松的帖文留言,指學生會同學的生命安危至為重要,不應為一個「所謂的團體犧牲裡面的人」,表示「唔知為咗保護咁多位同學呢個原因夠唔夠」、「唔知以後仲可唔可以番屋企呢個犧牲夠唔夠呢」、「We are all people. Just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