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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選港姐 麥美娟:原則是履職盡責

區議員選港姐 麥美娟:原則是履職盡責

【獨媒報導】民建聯委任西貢區議員莊雅婷參選港姐,引起爭議。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被問及事件時,稱區議員各有專業及所長,無論區議員做甚麼工作,皆需按《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履職盡責。

麥美娟昨日(24日)出席一活動後見記者,被問及莊雅婷參選一事。被問到事前是否知情、有否向民政事務總署申報,麥美娟指區議員不論職業,皆需遵守《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要求。她表示區議員各有專業和所長,部分人或是運動健將或正在進修,無論做什麼,皆需符合《指引》所有要求及按會議常規履行區議員職務。

莊雅婷一旦當選,是否可續任區議員?麥美娟僅重申區議員各有不同的背景和職業,不論結果如何皆需盡責履職。對於參選港姐是否可缺席區議會會議,麥美娟指《區議會常規》清楚列明,缺席會議需與區議會職務有關,或涉身體健康及家中的白事,區議會主席才可批准。

被問到參選港姐是否「不夠用心」,麥美娟僅再次重申需按《指引》及《常規》履行區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