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公布,商業電台旗下英語頻道AM864在2022年5月至2026年4月2日期間,即長達近4年間漏播新聞及天氣報導,裁定商台違規並處以罰款港幣12萬元,並要求商台必須在一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
通訊局裁定商業電台在2022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期間,每天早上7時及由下午6時至晚上11時,未有在英文台即AM864台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違反聲音廣播牌照條件第23.1(b)條規定,向商業電台處以罰款港幣12萬元。
指長達4年違規、呈交不準確記錄 情況令人難以接受
通訊局表示,已備悉商台解釋在上述期間若干時段漏報每小時新聞及天氣報道,以及提交不準確的合規報告是人為失誤及行政疏忽所致。商業電台已作出修正,在2026年4月3日起恢復在有關時段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
此外,通訊局亦備悉,商台評估其AM台的聽眾較少及尚有其他可供選擇的新聞資訊來源,因此漏報對聽眾造成的影響極小。不過,通訊局認為商業電台長達4年的違規及向監管機構呈交不準確記錄,情況令人難以接受,是次漏報屬違規行為並應按《廣播(雜項條文)條例》第24條處以罰款。
通訊局:商台須加強內部監控 一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
通訊局強調,在作出懲處時已考慮到商台的陳述、今次違規的具體情況及所有相關事實。除了罰款外,商台須加強內部監控以避免日後發生同類事件。通訊局表示,已按《廣播(雜項條文)條例》第20條,指示商台須在一個月內提交令通訊局滿意的改善建議,以加強其內部程序及監察制度以確保合規。
根據牌照規定,商業電台必須在AM864台全日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通訊局指為給予聲音廣播持牌機構若干彈性,通訊局獲授權可按牌照第23.1條批准持牌機構另作安排以符合廣播規定,商台自1997年起獲豁免該廣播要求,但AM864台仍須按要求在早上7時至晚上11時期間,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及除非獲通訊局事先批准,否則商業電台不得再更改該播放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