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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指創科署培訓計劃宜加強國安管理 敦促設立投訴機制

審計署指創科署培訓計劃宜加強國安管理 敦促設立投訴機制

【獨媒報導】政府在2018年推出「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資助本地公司的員工接受「高端科技培訓」,截至今年3月底已批出逾3億元。審計報告揭發負責管理課程、檢視參與機構表現的評審小組,成員獲委任後未有按規作出利益申報。職訓局的當然委員在開會時未向主席就潛在的利益衝突作出申報。另外,審計署亦建議創科署應參考「持續進修基金」的維護國安要求,例如發信要求所有培訓機構就維護國家安全簽署確認書。

培訓計劃秘書處早在2021年12月,已經在《公司指南》及《機構指南》加入國安條款,要求公司或機構必須全面遵守所有香港法律,包括國安法。不過審計署認為,創科署未足夠,宜就維護國家安全加強指導和管理。

審計署建議,秘書處可參考「持續進修基金」做法,向所有培訓機構就維護國家安全簽署確認書;修訂申請表格,要求基金課程的新登記和續期培訓機構簽署聲明,確認課程安排須符合遵守《國安法》要求;以及設立投訴機制,提高教材、授課方式、教職員操守,以及他們維護國家安全意識。

創科署將於聲明加入QD條款

創科署回應指,將會要求培訓機構簽署聲明,若秘書處相信某些相關行為或活動「可能不利於國家安全」,可隨時撤銷有關申請或登記。創科署亦會參考「持續進修基金」等類似資助計劃,探討更多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

現時職訓局負責管理「再工業化及科技培訓計劃」,局方設立評審小組,成員來自政府、職訓局、學術界、商界和專業服務界。評審小組的功能包括處理培訓機構的提交申請,並評估和檢視培訓計劃的成效。

職訓局代表無視申報機制

審計報告指出,本來規定評審小組要遵守兩層利益申報要求,第一層是委員首次獲委任加入評審小組時,及以後每年一次,以書面通知培訓計劃秘書處申報其個人利益,不論是直接或間接、金錢或其他性質的利益。

不過審計署發現在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評審小組成員本應須作出47項第一層利益申報,至截至今年8月,相關成員都沒有作出申報,秘書處亦無採取行動跟進。

會議紀錄無提涉利益衝突者有否投票

至於第二層利益申報,本來有指引規定如果小組開會期間,成員如對正在討論事宜有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須在議程項目前向主席申報。不過審計署發現3名代表職訓局的成員,在2019年3月至去年6月期間的4次會議,就18個職訓局課程進行討論時,本應須作出6次申報,但均沒有作出。

至於沒有申報有否造成實際利益衝突,審計署指有關會議記錄並無記錄個別成員作出的評論,署方無法確定職訓局代表曾否就有關課程作出評論或參與討論;亦沒有備存個別成員表決記錄,無法得悉職訓局代表曾否就有關課程參與表決。

創科署同意審計署觀察和建議,並已向今年7月委任的新一屆評審小組成員收集所有第一層利益申報;又會在會議上「進一步提醒」申報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