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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及家長被捕 指銷毀提供一萬元人民幣貪污證據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及家長被捕 指銷毀提供一萬元人民幣貪污證據

圖片來源:廠商會蔡章閣中學

【獨媒報導】廉政公署今早起訴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以及學生家長蔡鈺,兩人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廉署指,該家長提出向孔少丹提供一萬元人民幣,孔拒絕接受,惟兩人及後涉嫌商討刪除蔡鈺相關電話訊息,蔡隨後刪除所有訊息。

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50歲),與學生家長蔡鈺(38歲),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違反普通法,今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2024年9月12日妨礙司法公正,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廉署案情指,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5學年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孔少丹於2024年7月底要求其兒子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蔡鈺兒子因拒絕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案情續指,蔡鈺同年8月初以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孔少丹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孔重申需經入學考試。蔡鈺隨後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孔少丹發送一萬元人民幣,孔拒絕接受並於8月下旬向校長匯報事件。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同年8月26日與孔少丹會面,指他與蔡鈺之間的電話訊息是貪污證據,提醒他切勿刪除有關訊息。不過同年9月12日,蔡鈺應孔少丹的要求見面時,涉嫌商討刪除蔡鈺的電話訊息。廉署指蔡鈺及後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

廉署發言人表示,絕不姑息任何妨礙貪污調查的不法行為,必定會嚴肅跟進。妨礙司法公正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及罰款,而且刑期及金額沒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