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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納米樓蝕讓個案說起——論香港政府的國師芝加哥學派(七十九)

從納米樓蝕讓個案說起——論香港政府的國師芝加哥學派(七十九)

研究港樓投資的朋友告知,北角港逸軒一個中低層納米單位,於3年辣招期屆滿後,以「平手價」沽出。上網見不少報道,有傳媒估算,該個原本由投資者擁有的蚊型上車盤,現在要蝕近50萬元的使費離場。

有業主賣,又有人接貨,平常一宗買賣竟引起市場注意,很可能是因為它有某種指標作用或參考價值。地產資訊平台《胡.說樓市》幾個月前曾專題探討納米樓,拆解其定義、成因、歷史淵源、租金水平等面向,並以2003年入伙的港逸軒一個單位作為研究個案,比較入伙僅兩年、暫列一手新例後最細新盤的北角「尚譽」。後者面積只有168呎,但客飯廳外邊的露台,旁邊還設有11呎的平台。

眾所周知,近年落成的新樓單位愈起愈細,「平台」更加被發展商濫用來賺到盡,有些連露台都不如,又有些平台較單位室內面積還要大。所以很諷刺,《胡.說樓市》主持考察港逸軒時——同樣是納米樓,但比起「尚譽」——竟產生也不算太差的感覺。這就是《信報》創辦人林行止先生多年前提出的「豬欄效應」吧:一個人對自己的家居環境諸多不滿,但住過豬欄後,即使原本的家沒任何改變,再住進去,都心滿意足了。香港人的境況也差不多。樓價屢創新高,準買家只能用有限首期來入市,唯有將價就貨,購入銀碼較細的所謂上車盤。發展商見市場有需求,推出大量「納米樓」。有價有市,畸形現象漸漸習非成是,強行壓低港人對空間的基本要求。主流傳媒再順勢推出《安樂蝸》這類節目,教人在納米樓內如何住得舒適一點。慢慢地,港人的不滿便扭曲為挑戰「地盡其用」極限的滿足感:我住得超細呀,但我空間運用得比很多人精明。

《胡.說樓市》這樣分析:「當外國不少國家均有規管人均面積,香港不單沒有作出相關規管,反而政府施政上卻刻意配合。近年為求盲追私樓供應量達標,而力谷限量地為發展商興起納米樓大開放便之門,結果「納米樓」也成雨後春筍。」

但香港的主流經濟學者不是這樣理解。他們認為,無論是「納米樓」還是「劏房」,這些細面積單位供應的起起跌跌其實都只是反映了香港家庭對這類私樓的需求轉變。「有需求自然就有供應,這是自由市場的正常運作。」「納米樓」或「劏房」越來越多,「一個合理的解釋是私人市場裡的發展商眼見近年不少年輕人獨身的同時又不想再與父母同住,細單位需求大增之下於是開始集中發展這些有價有市的「劏房」單位。」這些經濟學者對市場會自行調整有信仰一樣的執著,從來不會考慮扭曲人心的市場需求怎樣形成,怎樣一步步令原本可以住得好、值得住得好的香港市民迫向死角。

情況有點似被人用利器威脅下所做的自由抉擇:你有得揀啊,可以揀照我吩咐去做或被我捅一刀。住屋的需要亦有這種強迫性,它不是消費品,沒錢便買少一點。除非露宿,否則怎也要有瓦遮頭。一般人寧節衣縮食也渴望有個住所便是這道理。所以適足居住權應受到保障——聯合國認為過度金融化是全球多個城市出現嚴峻住屋問題的根源——居住權的具體內容可以斟酌,但起碼不會完全交由所謂市場決定。

經濟學者另一種喜歡用的觀點是政府設限,會剝奪市民趁早上車伺機換樓的自由。筆者之前也分析過,買樓,本質上是玩財技,是人生最豪的一次賭博。欠銀行一大筆錢,博樓價升就趁機脫手割禾青,這種損害實體經濟的投機行為本來便不值得鼓勵。買「納米樓」博升值再放出,再將贏來的錢作為買更大面積單位的首期,這種讓人以小博大的自由,經濟學者真的認為一個社會要義無反顧地捍衛?用此邏輯,是否不應該設下限,他日上車盤只有十方尺,我們都應該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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